我与父亲从80年起就一直居住生活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98年父亲因病去世后留有一套房改房也一直是我们(我妻子和儿子)在居住,(房屋是原父亲单位分配的,房改时由我出资购买,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是写的父亲的姓名)。现在我的姐姐和其他兄弟数人提出要分割房屋遗产,他们的诉求是要求按房屋市场价格平分,我坚持要适当多分,理由是按《继承法》第13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姐姐和其他兄弟们认为按《继承法》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由于双方多次协商都未果,目前此纠纷可能要起诉到法庭。父亲去世好多年前就患有心脏病和老年痴呆,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举例如排大便时自己会用手乱抓乱涂抹到身上.床上.墙上),父亲的日常生活起居长年都是我们一家在照顾料理,特别是我妻子尽心尽责服伺父亲,给他喂饭吃药,洗操换穿衣服等。周围邻居们都夸赞父亲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身边有这么孝顺的儿媳妇。而姐姐和其他兄弟们几年也难得来看一回病重中的父亲,特别是父亲心脏动手术时,我们都通知到其他姐弟了,他们也借口工作忙没有一个来看望父亲!请问律师,这桩房屋遗产分割纠纷该如何妥善解决?起诉到法院的话,我的诉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盼得到您的专业回复,谢谢!
我母亲有一个弟弟,结婚后户口就迁到我父亲这里。外公外婆都已去世,且未留下任何关于遗产分配的遗嘱。 因外公外婆的老房子是外公和母亲盖的,当时舅舅还很小。现在老房子要拆迁了,我母亲是否可以得到一些遗产? 现在我舅舅一家住在老房子里。
租房未到期,经房主同意后转租给他人,我与房主已经解除合同关系,如果房屋再出问题会跟我产生纠纷吗?因为
租房未到期,经房主同意后转租给他人,我与房主已经解除合同关系,如果房屋再出问题会跟我产生纠纷吗?因为是通过我转租的,我不认识第三方。我朋友是医生,他陪我去送东西时看到过第三方,说他吸过毒,我很担心在他租房期间出事会跟我产生纠纷瓜葛吗?如果有,我要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
老人今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儿子一直和老人居住但并未抚养老人,三女儿与老人共同生活8年并一直抚养老人饮食起居,现在共同商议买房分割遗产,现在二儿子要求索取房产二分之一并额外要求索要其余一半4分之一房产,这样合法吗?二儿子一直并未抚养老人但一直共同生活,一直是三女儿抚养老人起居,根据继承法共同生活的子女
父亲去世,分割遗产时因动迁房问题比较复杂在协商过程中爷爷奶奶数次反悔,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也曾反悔过,不想闹上法庭准备去公证,很担心处理完之后能不能继续反悔。 1、如果在公证前自己先签订一个协商的书面协议,是否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果他们过后又反悔要诉讼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2、是否可以直接拿着那
母过世后,留有二房,在上栗街上价值120万三层的一栋,[我一直在此长大,从小父母长期分居,长年说离婚,三子女也分开,长年见不着面,从小我跟母亲长大住上栗房子,弟和妹跟父亲长大住九江房]。 在九江,有价值20万的旧房一夽,[弟和妹在九江房长大,参加工作后,看母经商挣了钱,才回上栗。父去世后,九江房一直属于母名
我于西邻在11年翻建房屋时产生纠纷。在没有协商达成1至,西邻私自建房
我于西邻在11年翻建房屋时产生纠纷。在没有协商达成1至,西邻私自建房。在没有我的签字情形下,政府给办了相关手续,和房照。请问这个手续合法吗?
黄敏,女 刚满20岁不久,另外还有三位未成年的妹妹, 父亲于2014.01.08日重病去世,母亲与父亲离异多年,四姐妹与父亲相依为命,无经济来源,父亲在世前又身患重病,我小小年纪被迫辍学出去打工到现在,用以补贴家用,因父亲过世,2014年07月几日房屋未经过修理导致坍塌,坍塌过后好心人帮助补修瓦房,过程中,奶奶因重男轻
母亲在动迁过程中突然意外死亡,家中只有我、家人与她共同生活。我的其它姐弟兄妹们认为,既然母亲已经死亡,母亲产权的房屋应该作为遗产平均分配,并且包括因为动迁而产生的补偿、奖励等所有利益! 求各位律师帮助,谢谢!
一栋房屋要作为遗产分配,有3位继承人。 只能有1人拿到房屋,其余2人分钱。 问题: 分钱的多少肯等取决于房屋的价值。 那么房屋怎么计算价格呢? 是按当地的房产中介挂牌的价格,还是某些部门去估算?估算的价格是不是会比房产中介的实际市场交易价格要低得多? 主要关心的是:评估价格和市场价格一般会有多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