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权与承租方产权问题,原单位经拆迁卖给职工或不属本单位职工,本单位职工按100元一平方不属本单位职工按200元一平方,现本单位职工按100元一平方不属本单位职工按现在房屋估价的3.7开,单位产权属3承租方属7。这样是否合理?我们可以用什么办法去解决?
房子是农村的,父母婚后建的,户主是我父亲,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了,对方有一个儿子。我有一个姐姐,奶奶健在。现在房子要被拆迁了,母亲把对方和儿子的户口都迁了过来,可以多分配一些。问题1,拆迁时对方和他儿子是否有权要求获得部分房产。2,拆迁后所得的房子是否可以一套写我的名字,一套写我母亲的名字。3,如
我有一套带院子的一楼老公房,临街,地段很好,很热闹,目前租给别人开服装店,月租大约2万,楼上同样面积的住房,只能借2500。如果拆迁,是否可以按照商铺拆迁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时,村民组未经过全村村民签字同意就将土地卖出,这样做是否合法?结婚的女方将户口转到男方,但未得到自己应得的拆迁房屋费(35平方/人),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急需解决,望大家帮忙出一下主意,谢谢!重分悬赏 村民组表示,结婚满三年才可以得到那35平方,不满三年就没有,这样合法吗?针对这种情况
母亲把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按5份分给5家人(是在量房屋的时候写的5个人的名字,房子并没有过户)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其中我家三个人的户口都不在农村,请问能得到赔偿款吗
你好!我们家是住旧式小区二楼,现在要拆迁了,如果还新屋二楼给我们的话,那我们就要补90元/平方给拆迁方,如是三楼就要补70元/平方给拆迁方。请问房屋拆迁方要求是否合法? 我在网上也查过一些相关知料,拆迁方应该给于被拆迁方拆迁补偿费,安置费,补贴费。
房基地名字写的是奶奶的,奶奶去世后,爷爷将房子赠与2个儿子,并且明示只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媳没有份。(爷爷还有2个女儿)。两个儿子户口在该村但是都不在该房基地上。孙女户口在该处。房屋拆迁时请问如何分配?孙女有份吗?分给儿子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能够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