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名下的公产房于1985年给我结婚并一直居住致2010年9月拆迁为止。现在父亲已经去世,办理更名时房产处非要其他三个子女都到场签署同意更名给我的同意书。但是有两个人根本就不同意给我更名所以不来。按建设部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其他子女根本没在该公产房共同居住过,户口也不在这,只有我一个人户口在。她们根本不具备继续履行承租的法定资格。房产处这样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但就是不讲法,也不讲理不给办。我该怎么办?另外,该公产房是一直是我和我爱人居住了25年,我父母另有一套大房子单住,这种情况算不算生前赠与承租权?
集资军产房能更名吗?合理的买卖手续是什么样的?可以赠与儿子吗?
99年由我爸出5万元,部队和地方各出一部分购买的军产房现在给我做婚房(我爸现已退役,妈是普通工人),现在我爸妈要离婚,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所以我想把房子改到我的名下,日后买卖交易此房屋跟我爸妈再无任何关系。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把此房私有化。急!!!我会在线等回复!谢谢!等待您的宝贵建议!
我母亲现住公产房已30多年,母亲为离休干部家属,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靠遗属补贴生活,现一开发商拆迁我母亲住的公产房开发住宅楼,请问国家有什麽安置规定,谢谢
我离婚时,男方做了放弃房子的公证,但没有更名,房产证上的共有人仍然是他,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更名成我一个人,需要什么手续,公证可否代替更名,证明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谢谢,
我离婚时,男方做了放弃房子的公证,但没有更名,房产证上的共有人仍然是他,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更名成我一个人,需要什么手续,公证可否代替更名,证明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谢谢,
父亲过世后,他的公产房过到我的名下,但我还有两个长年在外地的妹妹,二人未尽过赡养义务。公产房面临拆迁,我是否可以换取回迁房,我们三兄妹如何分配?如果不要回迁房,折成现金的话我能获得多少份额,且我和一个妹妹的户口都还在公产房处,如果折现,她的户口如何处理?
鞍钢公房买卖,可不可以更名成公房,还是要买断成个人产权再更名。如下问题我该怎么办?
2000年我买了一个公房,可卖主非要我给她买断费,更成她的房子,然后再更成我的名字,而且要我额外给她一万元钱,否则不给更名。我说按公房更名,她说鞍钢内部规定,公房更名必须买断。不知是否有此规定。现在她没经我的同意,自行将此房买断,更成她自己的名下,我发现后问她,她说叫你买断你不买断,我不卖了。她这样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