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有个问题请教你们,我和前妻是在结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们2人的名字),结婚2年后双发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支付女方50000元,房产归男方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去办理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吗? 我们去问过,重庆这边的房交部门说要交3%的税,但看到网上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
现在父母离婚了,协议将现有的一套商品房给母亲和孩子,孩子已成年。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什么的都是父亲的名字。现在转到母亲名下,和孩子两人共有,请问现在具体要怎么办理,详细的流程是怎样的,要先后到哪些部门去办理?要填哪些表格?准备哪些资料?(去了两次土地局咨询,人浮于事,那个SB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爱理不理
各位律师好,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子产权归我,我付给男方8万元补偿款,其中2万元现金,6万元分期支付,6年内支付清。因为当时买的房子是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协议书上写的是某某公司宿舍几单元几房。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某某街几号,地址是同一个地方。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
在民事调解书中有一条关于房产协议内容:男女同意离婚,房产一套归女方及女方父亲共同共有,男方放弃分割房产。房产还在按揭中。现在女方要把所有权过户给父母。请问能不能办理过户?具体要什么材料才能办理过户?需不需要法院出具执行书?
你好,我在20004年买了别人的二手房,因个人原因一直没有过户,最近因工作调动,此房我又卖给了别人,并和房产所有人说好手续直接过给现在的第三人,但具体办手续时发现,原房产所有人于2000年的时候已离婚,且法院的离婚书上没有关于房产的说法,所以房管局不给过户,因事过多年,离婚的一方暂时找不到,有什么办法解决没
请问各大律师:男女双方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双方的房产均归子女所有。实际情况是:女方现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的房子,在当初离婚前,是由女方签字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男方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仍是男方的名字,并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但是现在,男方以,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则
房产是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房子是给男方的,但是男方没把协议离婚的钱拿给女方,还差女方点钱,现在女方不在本地,男方能拿着户口本去房管所过户房产吗??
本人2002年与前妻离婚,法院调解书将房产判给我,之后与前妻失去联系,房产一直未办理过户,2009年底我想出让该房产,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需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找到法院,法院告知我申请协助执行书的时效已过不给出具,并说调解书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凭调解书直接办理,如果房管局不给办理可以起诉它行
麻烦问一下,婚内房产在男方名下,现在离婚想转让给女方,是离婚前过户呢还是离婚后过户比较好,还是没什么区别?需要怎么样的手续和流程,怎样比较省钱?拜托详细些,最好能按照步骤一步步进行操作,谢谢!
夫妻共同购买的按揭贷款商品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按揭主贷人也是男方,贷款未还清,现夫妻准备离婚,并且协议将该房产归女方所有,过户手续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