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拿来2张发票和明细,数额2000多,找我帮忙在背面签字,当时没多想也没问就帮签了,事后知道发票是花钱买的。 请问我是否承担,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请帮忙解惑,多谢!
还想深入问一下,事件中我不是直接报销人,没有直接与公司发生报销行为,同事作为报销人直接从财务获得利益,此外还有公司领导审批票据,请问几者是否都有责任,谁应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发票金额对责任划定是否有影响?
领导有些发票需要签字,我就签了,领导也签了,可是这些项目我并没有参与,是不是也要承担潜在的法律责任。真出了问题,该怎么办?
单位职工挪用公款,管理发票的人员未跟会计对账,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单位收费人员几年来在收费过程中,未把收回的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导致挪用公款910000元,我是发放发票的工作人员,会计跟我未核对发票,检查院说,应会计跟未核对发票,要立案追究责任,会是什么结果
一个单位找我帮他们开点发票我找朋友帮忙开了点后来东窗事发 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个单位找我帮他们开点发票我找朋友帮忙开了点后来东窗事发 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只是个中间人
公司领导安排业务员联系下家把公司多余增值税发票开出去,业务员不知道这是虚开,业务员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领导安排业务员联系下家把公司多余增值税发票开出去,业务员不知道这是虚开,业务员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晚上上课期间跑到学校上属公司财务部盗窃,而后上属公司财务部报警把学生带走。请问学校在这起案例中应当负有什么责任
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在老板租的四楼睡觉,因晚上下班很晚房间没有电扇太热就在房间的走廊乘凉。因太疲倦睡着翻身坠下楼,双手骨断。
朋友说他兄弟在县里的消防中队上班,现需贷款银行需要吃财政的保人,当时没有考虑就给保了(且看到贷款人向银行提供工作证明及收入证明),现还款出现问题,银行起诉后才知贷款人没有工作及那份证明不是事实。法院判决我是连带责任,强制执行我的工资。作为保人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能告消防中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