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过离婚,第一次判不离。目前双方已经分居大半年了,这期间双方的收入情况互相都不清楚。那请问以后女方再起诉离婚,分居期间双方的收入要不要算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分居后的各自存款,是否可以不算作共同财产?(如果算作为我这个女方是吃亏的,因为这几年他花钱铺张浪费,没存什么钱,我收入比他高且非常节俭,有一定存款。)
离婚时没有要求分割任何共同财产,也没有,现在想问男方分居期间的10个月里的收入近10万,他分别于每个月都取出了,用于哪些不知道。 这部分从法律上还可以得到支持分割吗? 如果对方说都花了现在没钱,是不是起诉这部分根本毫无意义? 对方现在辞去北京的固定工作,去外地就职,无从查起他以后的消息。抚养费也拒付
我和老公要离婚,分居了一年了?在分居期间,我争的钱和他是共同财产吗?我如果转移的话,算是违法吗?
我和老公打架了,他把我打伤了,然后离家出走了,就没有回去了,也不准备合好,但是现在还没有办离婚手续,主要是家里有一个儿子,他上次既然发短信说不管了,请问我要离婚的话,他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有没有更好的途径,他没有父母,目前没有住的地方,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啊?谢谢伟大的老师回答我。
分居期间夫妇相互不尽义务,各自生活了,工资等收入这时还是否属于夫妇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妇相互不尽义务,各自生活了,工资等收入这时还是否属于夫妇共同财产?
我们于2011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时协议房子归女方,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离婚后一直和正常夫妻一样生活,一起照顾孩子,直到2014年2月,现在因无法沟通男方提出走人,说是作为生活了两年多的补偿给我5万元,可是在离婚后共同生活的这两年多,他事业做大,资产大概有200多万。请问我能分割他的财产吗?怎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