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爸爸从小没有抚养我,然后四岁就跟着继父过,现在我成家了,爷爷曾经说过给我一套房子但一直没兑现。我家是拆迁安置房,当时是以小房换大房,房子只有租赁证并没有购买下来。并且承租人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曾经承诺过我结婚时候给我一套房子,我现在强制性的住进去了,户口也在里面,但是没有公证。 请问这个房子没有产权有租赁证能公证吗?如果公证了,我能有管理和使用权吗?如果爷爷不在了,没有公证这房子能买下来吗?
09年8月份左右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子58万左右,(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其中贷款了17万 贷款期限9年(1-2年就能全部还完),这个房子09年12月31号下来,契证,房证什么的可能要1年以后才能下来。 最近我对象要和我登记结婚, 想问下如果登记了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现在这个房子好像不能做婚前财产公证(好像
被告是已婚人士,在写受权委托书是男方一人写的,代妻子签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受委托人为其男方的父亲,委托内容是收取原告的购房定金,但被告夫妻双方当时都是同意的。 请问: 1、男方代表女方签的受权委托书生效吗?在法律上属什么性质?(算不是表代意见什么的) 2、如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夫妻双方的意见,请
上个星期 我租了一个宾馆门口,一楼的门市,产权是宾馆的,我不是跟宾馆签的合同,是和上一个经营者签的,属于是转租。现在办理营业执照有这样一个问题,宾馆欠房屋管理局的钱,而要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必须要房屋管理局的批准。宾馆是肯定不会交钱的,这样的情况 我就办不了营业执照,是不是可以终止合同,退房租呢。
本人租了一套房子,跟房东约定租期是一年,由于工作变动,现要提前解除合同,房东同意解除,不同意退还押金,合同里面没有押金条款,我这样可不可有办法拿回押金吗?
我父亲早年去世,现在的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房子是单位集资房。家中有兄弟姐妹5人,母亲想把自己的那一部分房子份额给我,但是去公证处公证的话,需要的手续特别复杂。所以请问下,是否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公证,是否在手续上不那么麻烦。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去年我家贷款买了一套房,父母交的首付,还贷由我和妹妹共同承担,因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房,所以产权人本想写我和妹妹的名字,但是我已婚,妻子又在外地,来办手续时间来不及,所以当时就只写了我妹妹的名字(当时她未婚)。今年妹妹结婚了,所以家里想把我名字加上去,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请问还贷中的情况下,我要用什么
有什么公证能让我和我的配偶在这其中是不受伤害的 1.我表姐用我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用我的名字贷款一百多万,(首付他们付,以后贷款他们还)我现在还没结婚,等我结婚后这套房子怎样来界定婚前婚后财产,需要公证什么东西吗?(公证的主要目的是想证明这套房子是我表姐的,以免他们在以后会受到什么损失) 2.关于这一
上海一套住房,里面有我本人 妻子 岳母的名字。 目前还在还贷(岳母出的首付,我和妻子还贷款)现在我妻子想把她的那份名额公证给我。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三人都到场吗?还是只要我和我妻子到场公证就可以了?急 希望律师可以给我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