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一个工人来帮我们加工茶叶的生产 照成了手指虎口裂开 手指神经线断开 我们已经完全赔偿了所有的医药费 但是因为这个工人并没有固定工资 属于有帮忙就有工资的零散工人 那我们还要赔偿什么 赔偿多少??
年龄:28 性别:男 事发地点:乌矿 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长不到1个月, 机器搅伤至左手、右脚骨头错位、脱臼。请问律师们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负全责? 2010年12月3日单位来人说只支付人道费用1万元,并且还是以我亲属的名誉借用的,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各位律师好!我弟弟于今年7月13日在工厂车间受伤,右脚踝骨裂,置入钢钉,直到10月15日取出钢钉,接劳动局通知已经于12月2日做了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是9级,而在我弟弟受伤的这将近5个月的时间,他们公司拒不支付工资,而只给每个月750元的生活补助,我为了照顾弟弟,辞掉了工作,照顾了5个月,他们工厂也不支付护理费。我想
我在相成一家单位上班两个月,右手小拇指的掌骨被机器压伤(苏州相成医院报告是远端位骨折,盐成的诊断报告是粉碎性骨折)后来开刀缝了六针,插了两根钢锭,手指出现畸形,而且伸不直了也弯曲不了,我想问下可以鉴定为几级工伤,赔偿为多少。我上班上了两个月,工资税后为1280。请问可以鉴定为几级,一次性了断能赔偿多少?
我想问一下,我在工作时被人打伤,对方赔了我4万元,鉴定为10级工伤,公司为我正常缴纳保险,工伤保险业能陪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在找公司赔偿吗?能赔偿一些什么呢?需要什么法律支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