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三个儿子,小儿子的房子原先是老人造的,后来他自己翻造了,宅基地证户主也是小儿子,但土地证上的使用权人应该包括小儿子一家人和老人的,且老人的户口也在小儿子处,那么作为拆迁安置对象,老人享有什么权益呢?
出资人是宅基地使用者的儿子,目前为照顾父母也居住在此房屋中, 但户口没进来. 现在房屋面临拆迁, 出资人能否获得拆迁赔偿?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房屋,后遇市政动迁拆迁安置的房屋应该归子女还是父母所有? 当初子女出资翻建房屋的资金该如何补偿呢?
在2010年,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上海郊区一处农村拆迁安置地的地基。在地基上,造了个别墅,然后装修。现在原卖家(宅基地户主)过来闹,要把房子拿回去,当时签订的是房子买卖合同95万。并非买卖宅基地合同。请问,现在要怎么处理???如果房子被要回,我们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之前有听说,该类案件,最后判决是房屋现价*
我们这里要建综合大市场,所以我家的宅基地面临拆迁。我家现在一共7口人,其中我奶奶、爸爸、妈妈、妹妹都是农村户口,他们单独一个户口本;我已结婚,有一个女儿,我大学毕业回来在公立学校上班后,户口就变成城镇户口了,所以现在我和女儿是一个单独的户口们,而我妻子也是单独的城镇户口本。但是我们一家都在一起住着,
我是山西省河曲县刘家塔镇刘家塔村的村民,我村东面露天煤矿正在开采,东面现在正在搬迁补偿安置。我现在和我父亲还有弟弟在西面一个院里住,院内有六间窑洞,我们的户口是分开的,父母亲一个户口,我和妻子儿女四人一个户口,我弟弟也是四个人一个户口,房产权是父亲的,我现在在西面没有房产权,我东面有200平米的地基,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上海郊区的农业户口,我父母生有三个儿子,我是老大,父母现有七十多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母亲正常。现母亲提出,我家的房子有父母的份额,请问律师,母亲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原宅基地是我和妻子向村里申请的,房子是我们自己出钱造的,父母和兄弟没有出钱。宅基地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这
老人有三个儿子,生前被大儿子批了平方,即建房许可证,与大儿子的其它平方一起建了房子,而此套房子目前拆迁,拆迁时,老人去世。拆迁份额中将老人平方冲入拆迁房,但拆迁房中没有老人的名字。这个其中部分拆迁房产中是否有老人的遗产?其它两个儿子是否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06年底娘家动迁(农村宅基地按户安置的)户口本上有8人户口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06年底娘家动迁(农村宅基地按户安置的)户口本上有8人户口,我们3人,哥哥家3人,再加2老,09年分到3套安置房,做产证时因哥哥正在办离婚,所以都写在2老名下,后来离婚了侄子跟他妈,2012年法院判给侄子母子2人18万动迁安置费(宅基证原来是4人名义申请建房210平方,后来又以8人名义申请30平方,
1998年乡下老宅以4000元卖给同村村民(未过户,政府留档宅基地使用证仍为我方),对方已有宅基地及房屋,04年开始即与对方商量赎回,对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托未果,后2012年经起诉,法院判决相关条文:“本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同时,由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
我爸爸1994年时已经在厂里工作了30年,单位说可以把农村户口转到单位,然后等到刚把户口转到单位,单位就破产了,然后他们单位又把他的户口安排成集体户口,然后就一直没管它,现在我们农村要拆迁,我家宅基地上的户主还是我爸爸,评估房子的时候还是要他签字,但我家户口本上的户主已经是我妈妈了,然后从户口本上,我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