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把我现在买的商品房的有关事项说一下: 1、开发商在我们签定合同时口头承诺是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但在合同上并未注明只是用电脑字体在上面打了“×”这样的符号,但在交房的时候我们见到国土资料上写的是33年,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欺诈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否有权向有关部门讨回公道,享受国家规定住宅
本人结婚后住在娘家,本人和小孩的户口也在娘家,娘家于近两年可能会被土地征收,而我老公是城市户口无房,我想现在买一套商品房,想咨询下:按国家政策,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土地被征收,男方无房又是城市户口如果我现在买房用我的名字或我父母的名字登记,被征收后还能否获得男方的那一套补偿的房屋面积,谢谢。
国家征用的土地照额赔偿,是否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居民是否享有占有和使用权利?
国家因建筑需要,征用公民土地,照额赔偿。此地以属国家所有吗?还是不是原有居住居民的地方了?宅基地居民是否可以占用和收益使用?
我朋友所有在的村子有消息称土地会被征收.他们村子1982年最后一次土地分配后 就再也没有分配过 一部分人看土地不值钱 又不愿意交公粮 就放弃了土地 另外一拨人迁了户口 现在一听说土地要被国家征收 就都跑回来要土地钱 我朋友的父亲 一本份的农民 看土地没有人种 就捡回来种 一个人交5份公粮钱 国家还发了他5个交公粮的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