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协议,只是交了定金,第二天他就做了货架,他说花了50000元,后门面被收回,他重新租门面需要修改货架要赔8000及相关损失,该怎么办
代理假冒房东,我交了一千元定金后,开具了定金条。第三天发现他不是房东而是代理。想要回我的定金,我该通过什么渠道,或者这种案件应该怎么定性
租房给房东500元定金,有定金收据,房东反悔租给别人了,我跟他要退还定金和1倍定金的赔偿,他不同意说让我告他去,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题,本人租房,房东为职业二手房东(就是专门租别人的房后再转租,从中谋取差额),合同注明如停租需提前20天通知房东,我提前19天通知的,算是违约了,但是我提前10多天就搬出来了,而且在合同未到期钱他就将我的房转租他人,他是不是也违约了呢??况且我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经济损失,还给他了额外的收益(前后合同重叠期
本人于2012年10月24日与房东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并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28000元和押金1450元,现在由于生意做不下去离开,并提前一个月给房东说了不租了,他让我们自己转租出去,但由于我们是楼上楼下一起租的,价格对于周边都贵了,就只有便宜的分开租出去,楼上新租客同意房东的租金,但是楼下的太贵,只有到交的租金就
您好!本人已于8月17日交了租房定金五百元,约好25日左右签合同,房东也签了收据,注明“租房定金。本人由于还要再回杭州办理一点事情,所以约好25号回来签合同,8月21日房东又打电话过来说不想出租,要租给别人了。这个算房东违约吗?如果违约可以要就赔偿金吗
我想租一间房子,当时中介给我说押一付三,每个月750,一共3000,其它费用一个月也就几十元,我就先只交了定金500,但是当签合同的时候她说每个月要再多交150的物业费、水费、网费、垃圾费(不包含电费),我当时嫌贵,就说不租了,合同也没签,她就说我违约,不租就不给退押金。
租房合同中存在以下条款:租赁期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退租,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X%(百分比是叉子)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相应押金和租金。 我想知道上述条款是否成立,如果成立,那么合同年限是不是没有任何意义,房东如果提出收房,那么租客应该无条件搬走,如果租客进行诉讼,房东应该担负多少赔偿?
我租房,对方是二房东。房租开始约定1800元每月。30日看的房,当时觉得满意,没有问清具体的各种事项和费用,就草率交了1000元定金,对方写了一张纸条,写到:收到我的定金1000元,商定31日签合同,逾期不签,定金不退。我在今天,也就是31日去签合同,结果大吃一惊,跟普通租房相差太远,各种不合理的条例,收费都冒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