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女的,现在情况是男方提出离婚打官司,女方同意离婚但财产分配分歧,一审判结果判离婚,现在女方不服提出二审上诉,本来的二审的请求是想多争取财产…… 但现在想挽回这段婚姻,不想离婚了,那么女方现在能否撤诉,改变诉讼请求,在二审中请求不判离婚。 另外想问下,判不离婚的概率多大?
原告原来起诉13项工程,请求金额600万,后 原告调整起诉请求,起诉27项工程,请求金额500万,此调整行为合法吗,调整后的起诉状是否应该给被告1份。
您好各位律师: 我这里是苏州, 我于2012年购买本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当时买房时其售楼人员告知一楼会另外送一个小院, 大约10平方左右, 并描绘般讲可以种些菜/花等等, 所以受其语言诱惑, 就出手买了一楼, 而且价格比楼上还要贵, 当时想毕竟一楼送小院嘛,贵点无所谓吧. 但是至目前为止(交房日期是2013/10/31),首先是延期了6
租客租房子不交租金,房东起诉租客胜诉,在请求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请求执行到执行日为止的租金吗?还是只能是上诉之日为止的租金,租客一直是在正常营业使用房子的,为何受理法官说只能严格按照判决书上写的内容,即上诉之日为止的租金,他明明知道房子一直是租客在使用,是否有偏袒行为
比如说一审时是要求利息从2011年5月算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法院不支持,二审对方提起上诉,我方没写上诉状,请问可以在二审时当庭变更利息的计算时间和计算方试吗?即变为利息从2011年9月起算,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