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因为把宅基地借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当休息之处,因为一人不小心造成房屋被炸药包炸毁房产所有证及购房相关材料烧毁,现得知1988年以后,我家房产被大队相继转批给三户人,因为我家户口全在此地址,需要
(我上面的问题是因为那个时间我们家的产权证被烧毁了)因为现在面临拆迁,我家户口从我母亲开始出生就在丰台区东管头前街53号,此房产原为三路居大队,后被整合到东管头村我母亲结婚后户口没有迁走,我姥姥姥爷于1983年和1985年相继去逝,过逝后,未对房产做任何家族分配,我从小生活在姥姥身边,上学后回到父母身边,老宅子的情况和地理位置了解很清楚,我姥姥姥爷儿女八人,都是在我母亲前后搬出此院,并在东管头村申请了宅基地,只有我母亲没有申请过,只有五舅没有搬出,1986年我五舅申请宅基地没有批准,只批准在原址原拆原建,(这是我五舅现在告知我们的)现在东管头丽泽商务区建设,要拆这块宅子,我们申报了户口,但回答我们是房产所有人是我五舅,不对我们,我们只能算是空挂户,我们才明白,房产变更产权人了,但并没有通知我母亲的兄弟姐妹八人的情况下更改的,现在我想起诉村委会,但村委会告知我我姥爷的产权让我自己查去,我不知道从哪查到.(还有,我们一家十三口,除了工人外全在村里工作,曾经申请过宅基地都没有被批准过)就是没有宅基地,我们对东管头前街53号也应该有居住权和房屋)而且我姥姥房产原来的宅子,现在除我五舅外还有二户本村村民,并不属于我们家族的人)请问我的产权将怎么样找到.
你好,我家乡是广西防城港市的,因为现在搞北部湾经济建设,政府开始大量征用农村土地,但是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补偿费用才每亩18000元(包括荒山,农地)。我想问下当地政府有没有权利制定补偿费用,制定的补偿费用是不是太低。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甲与已居住在农村,并拥有农村的承包土地,甲乙双方于15年以前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将土地进行互换,甲将换来的土地进行耕种,而乙将换来的土地用来自建房屋。互换土地时双方均未立相关协议,字据。现甲由于其它原因要求乙归还乙用于建房屋的土地,包括建房所占用的土地,现乙如何维护自
律师,你好! 我家是安庆农村的,近两年来家乡在搞开发,征用了大面积的农村田地。我家大部分的田地也被征收。现在补偿金已经发放到村里,但如何分这笔钱是个难题。最后让稍微有点文化水平的村委书记拟了一个看起来很“权威”的合同。但是我家的情况有点不一样,我姐姐在开发征地的时候出嫁了,但户口还在家中,他们就规定
律师,你好! 我家是安庆农村的,近两年来家乡在搞开发,征用了大面积的农村田地。我家大部分的田地也被征收。现在补偿金已经发放到村里,但如何分这笔钱是个难题。最后让稍微有点文化水平的村委书记拟了一个看起来很“权威”的合同。但是我家的情况有点不一样,我姐姐在开发征地的时候出嫁了,但户口还在家中,他们就规定
农村公用土地《公共厕所》干部买卖同村人建私房问题是否合法合理,问题是买方非本地户口,早年牵出。
我是一名毕业三年的学生,07年毕业前村里分给我一份地,现我在外工作,土地由父母代管,因毕业以后户口有所调动已不在本村,于是村主任要我交纳土地承包费用,我很疑惑,因为当初分地的承包期限为10年,还有6年才到期,请问李律师我的户口调动以后我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承包费用吗? 谢谢! 能不能给一个比较详细的解释?
我家门口附近有一块菜地,自1984年来,经母亲开荒使用到现在。该土地很多年前曾是爷爷开垦的,后来慌了几年,母亲重新开垦。在92年分家的时候,爷爷将该地分给叔叔,但是不幸的是叔叔当年未婚就意外去世了。因为爸爸是长子,所以叔叔的后事一直都是爸爸一人在打理。该地也一直妈妈在开发使用。前几天,在姑姑的唆使下,奶奶
之前家住青城山镇某村上,后来房和地因为国家发展需要占了,国家在青城山镇某小区划了240平米地给我修房,有农村土地使用证。这地属于我自己的吗?现在我想卖这块地让别人来修房可以吗?是合法的吗?如果买的人和我签了买卖合同,还有镇上也出了的证明。以后这块地属于谁的?买的人合法吗?
一、如何维护农民出租集体耕地的权益; 二、如何签署农村集体土地才算合法; 三、土地出租年限30年能不能在合同上规定自动续签年限; 四、农村集体耕种土地被非法出租农民如何争取合法权益 五、农村集体耕种土地出租合同如何规定租借双方义务与 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