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甲方在01年时 由乙方买走工龄..买下当时爷爷厂矿分下的房子..协议书一张纸.分为3分(甲方、乙方、中间人).书中提到“在房产资料过户之前 乙方住房花费的电费、水费、清洁费、暖气费等一切如在甲方工资卡里扣后,必须还给甲方。”但是事隔快10年了..迟迟未过户..爷爷每月劳保工资都在为乙方承担楼房杂费等..非常气愤,打电话给乙方要求补偿,还爱答不理。感觉有些窝囊,乙方太不厚道! 所以请求律师的帮助,有什么好办法尽快解决纠纷。如乙方坚持这样,我们可以上诉收回房子吗?爷爷说房本毕竟写的是他的名字!而且协议书未提楼房门牌号! 如律师能看到 希望能快些回复!小生在此由衷感谢!
我有一套房子租了三年,现在刚刚满一年,现在我不想租了要收回房子,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是;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赔付年租金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没说赔了违约金就可以收回房子,想问;是否赔付了违约金就可以收回房子
我想咨询下我遇到的问题。 家里去年拆迁,当时拆迁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然后我们拿到拆迁补偿款后,父亲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款是用拆迁补偿款交付的,我一分钱没拿过,然后过户的时候父亲就直接把房子落的我的名下。现在产权证已经发下来,名字我的,我就是想问一下,父亲还可以无故的把这个房子收回吗?
我在去年9月订立了一份租房合同,里面有违约责任,谁违约谁付违约金.上几天把我把房子卖了,通知房客在十五天里面搬走,这样合法吗?
编辑你好! 在2006年8月时我老婆在我外出打工时,将我婚前自建房(64平米)私自卖出,并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给了买房人,收了房款。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在土地局未办理土地转让,房屋转让手续,我知道后反对卖房。但是我怎样收回我的房子。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爸爸去年卖的房子,当时有左右邻居和大队盖章和 我爸爸本人签字手印,房产证给了 他们,但是没有过户,没改房产,可以收回么
房子卖1年,有证明人,有队里盖章,本人签字及手印,没改房产,收回可以 么.房产是我爸爸的名字,妈妈和他 已离婚,妈妈不知情
房子卖1年,有证明人,有队里盖章,本人签字及手印,没改房产,房产证在他们那,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妈妈和他 已离婚,妈妈不知情。收回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