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孙子4人可选不超过拆迁办认定的总面积的两套房源补偿,请问这家父母想要考虑以后女儿财产继承问题
媳孙子4人可选不超过拆迁办认定的总面积的两套房源补偿,请问这家父母想要考虑以后女儿财产继承问题,能否将女儿也加入父母拆迁得房的产权证上
在老家,我爷留下一住宅地(建有房屋),我爷有两儿子,一个我爸,一个我大伯,我大伯是孤寡老人,没妻儿。另外我姐跟我大伯是同一户口簿的。 现在仅仅只有我大伯住在老家(使用该土地和房产)。最近我大伯独自立下遗嘱,把该土地和房屋全部遗嘱给一个外人。 1、请问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2、请问该土地和房屋财产是否有
1.现在是否设立了遗产税,曾与税? 2.进行赠与财产时是否必须要签订合同?直接将所要赠与的财产直接给要给的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老公和前妻曾收养了老公姐姐的女儿,也办理了正规的收养手续,后来老公和前妻离婚,养女也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生活。双方私自签订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现在养女户口一直在养父家,想签回自己亲生父母户口本要办理什么手续?现在养父已经有亲生孩子,如果养女户口一直挂靠在养父家,是否对养父的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处于政府征地开发区域。我外公的房屋于2009年底被政府拆除。外公育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外公的小儿子也就是我的幺舅舅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我的大舅结婚后强行跟外公他们分家了。之后的几十年一直是外公外婆以及幺舅舅生活在一起。房屋拆除后外公拒绝了大舅的请求。
我岳母过世,我岳父找了一个女朋友谈了5年恋爱,然后扯了结婚证。他那个女朋友丧偶,5年前刚开始跟岳父接触时,有一个儿子8岁,一个女儿14岁。那个小儿子由他爷爷奶奶抚养,女儿有她母亲抚养。我岳父这5年前就出资帮助他们生活。请问女方的子女算不算岳父的继子继女,假如父亲过世,他们是否享有财产继承的权利?
父亲就我一个女儿,我父亲离婚后,02年再婚,女方有2个孩子,可是就生活了3个月,就分居到现在,现在我父亲死亡,女方也没有到场,留有一个平房和债务,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变卖还债,这情况财产怎么分配
我丈夫在与我结婚前离过一次婚,而且育有一女,离婚后女儿由女方抚养,丈夫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全归于女儿名下,协议之后不用再付抚养费。现今丈夫与我结婚后又生有一女。请问,等我们老了以后,丈夫与前妻的女儿还有权来和我生育的女儿分我和丈夫的家产吗?
我家的房子是动迁房,前几年爸爸买下,当时我还未成年房产证只有爸爸妈妈的名字,妈妈去年去世了,爸爸现在找了一个阿姨,说是结婚后阿姨想把名字牵进来就让她牵进来。然而我现在要求把我名字写上房产证爸爸说现在把我名字牵进来需要费用的,不肯牵。我想请问,现在房产证上面也没有我的名字,如果那个阿姨进门名字牵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