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劳动局仲裁一起劳动纠纷的,随后将裁决书申请到该地法院强制执行,其回执单上注明其强制执行期限为1年!!!!真是汗啊...我从网上查的是3个月的样子。那么法律上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难道全国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规定?深圳更特别?请高人指点。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从终审判决日子起算还是从再申诉被驳回日子起算
我和开发商因拆迁安置问题出现纠纷。我2002年拿到终审判决,因为不服判决一直提出申诉。到2008年陕西省高院最终驳回申诉。因为现在离终驳回申诉日期不满1年,陕西省高院建议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负责执行的一审法院因为终审判决已经超期(到现在已经7年了)不给立案,无法强制执行。 我想问一下这个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我在单位连续工作十三年,其间单位没有为我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07年底,单位口头将我辞退,我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二审判决为:单位为我补交自上班之日起至07年离职前的养老保险(按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但主审法官告诉我,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但是法院不能硬拉着经办人去为我补交养老保险,况且他
去年中院的判决就下来了,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现在想申请执行。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有说申请执行的最长期限是两年,有说是一年,请问到底是多长时间?谢谢!
债务纠纷,判决生效,可对方仍未还钱,在此期间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该怎么办?难道官司打到最后也只是胜了一张纸而已吗? 我知道2008年4月1号后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现在我就是假设这个判决已超过两年,并且期间对方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那后面是不是就是说国家法律再也不起作用呢?
请问!2008年8月2日,法院下的判决书,现在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看判决书上面说的是十五日内给予退还!但是他们不给!老人又不懂法律!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现在还可以吗?
我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一个多月,我一直在问前夫要小孩的生活费,和何时去办手续,他要我办手续的同时把户口牵走。在分10年把欠我的钱还我,否则他什么都不管
我与本县一公司因债务2006年6月法院判决我胜诉,限对方在年内8月底付清,但对方因与我有业务往来一直推托没及时支付,我也因上述因素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对方明确表示不与支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又不收理,请咨询一下,我现在有无救助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