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总共三个月,一个月实习期,两个月正式上班时间,上个月月底发工资由于老板乱算工资跟经理打电话说,经理明显表示推脱不认账所以在电话里跟经理吵了一架,表示等工资的事情算清后再来上班,昨天晚上叫同事帮忙联系经理今天我开上班可不可以,经理同意后我今天到公司,发现公司同事在说公司要搬迁他们说要赔偿的事情,我打卡上班后经理通知我说我上个月月底是辞职了,叫我不用来了! 现在我们已经联系工商局,联系都市报,还有电视台!公司这种行为太过分了,不提前通知我们给我们时间找新工作还在这种临时通知的情况下各种找茬逼着员工离职后算辞职,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我的同事们能不能得到赔偿,这么大个法制社会还有没有人能管管这种不要脸的公司了!
公司是没有跟我们签订任何合同的,但是我们是有在这里上班的证据的!当初要求公司签合同买保险,经理开始是各种理由推脱,后面表示只签合同不买保险!还说让我们给他时间草书一份合同,过后经理就出差去了成都,再后来我们现在就收到那边好像是已经把员工都培训好了,就等我们离职公司搬迁了,呵呵,真心不知道说什么!
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公司违约?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
我们于2009年8月应聘到安阳运输有限公司八分公司试用期满后,2009年10月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于经营不善亏损,公司再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与01年12月20号将车卖掉,然后要调到别的分公司和线路,我们该怎么办?这算不算公司违约,能不能得到我们应得的赔偿? 我们于2009年8月应聘到安阳运输有限公司八分公司试用期满后
律师您好,我们家在大年三十时小区里有人放炮,炮火星把我家空调室外机引燃,物业过了很长时间才救火通知户主,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找到物业,物业却不给我们赔偿还说我们没有责任。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您看我们怎么向物业索要赔偿挽回损失?在细节上有什么要注意的?请您回答一下谢谢。 请帮我讲解一下
我们是在一小区经营200多平方的超市。超市刚走上正轨不久,可开发商要拆迁,开发建高层小区,对于我们这些个体户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我们该如何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父亲今年65不到,身体一真不错,所以同村的人经常有偿的找他做一些事情,今年4月24上午,同村一李姓人家找他帮忙迁坟,工资是一天100元,从家出门的时候还是好好的,然而,在干活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现在尸体已经火化。我父亲是一名退休工人,每月退休工资1700元左右,我母亲是农村的,没有工作。请问:1 我能否向这户
事项内容: 2011年8月本人被聘入XXX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后因工作出色于9月份被任命为该店店长,并签订年薪制合同一份,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年薪4.3万(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其中3000元按月发放,剩余600元年末统一结算)。 2012年5月7日本人因怀孕需卧床休息向该单位负责人XXX口头申请休病假一个月,经同意后实行休
李某是一座写字楼里某公司的职员,李某将其一辆新自行车存放在写字楼下的一辆存车棚中,被盗窃,该存车棚是该写字楼物业公司设立的,非写字楼人员不得存放,里面设有摄像头,平时存车不收钱。摄像头拍摄到了偷盗自行车过程,想咨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个月之前合同到期,公司现在搬迁不能继续合作,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现在是2012年8月,我是2011年7月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提醒我,现在公司说要搬迁,我不能与公司继续合作。领导8月28号才告诉我说我们工作到9月15号,他没有提及任何补偿。对于当事人的我是否可以依法得到补偿呢?
我爸在出差期间突发中风,导致现在手脚不便。医药费共花费两万三千元,他单位的只给我们一万五千元,他单位说:留职停薪。 其他补偿没有。 附:他的单位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办事处,没有在中国注册,就没帮我爸买社保。工作7年,没与我爸签合同。 请问他单位,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留职停薪,这合理吗?这种情况,我们应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