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退伍的,部队在回来的火车上每人给了一张银行卡。当时我也拿了,但是回去之后问民政局,拿了卡了就不分配工作了,后来我和另一个把卡给寄回部队了,部队开出了一张单据,写着,未领取补助,后来我把它交给民政局,民政局说这样就可以给分配工作,但当时工作不太好,我就又选择要钱了,这样民政局给了我安置的钱,但是当我管部队再要回那9000元时,部队说报表已经交上去了,要改很麻烦,拒绝了我的要求,本来我是想算了,今天去人才办理保险转移,但是由于部队财务把我的金额加错了,至使我还得邮回去,这两事让我很来气,所以想问问那笔钱还能不能拿回来,白白给部队觉得很亏
今年退伍享受了部队退役金的政策之后,地方政府还有经济补助吗?
退伍时享受了部队退役金的政策之后,地方政府还有经济补助吗?我当时有安置卡,但领取了退役金之后,地方政府说不再有相关的经济补助了。麻烦谁能给我解答一下,这种情况和今年的退役安置政策是不是有冲突,侵犯了我们的利益吗?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农村户口,部队说兵役法改了,要实行“城乡一体化”,说回家地方有补助,不知道我们这有吗?如果有,怎样才能得到。????
为什么部队没有给发一次性退伍金和地方补助?我有安置卡,安置卡也是我当兵前花几万买的,又不是地方给发的,部队为什么不给发一次性退伍金和地方补助?光只给那些选择自主就业发,部队只给发了复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