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个实务的问题,女方35岁,未婚,男方45岁,再婚,有一个女儿已经出嫁。现在女方家人逼的紧,所以没办法女方被迫迁就了。男方有一套房子是在前年买的,有房贷,而且由于他女儿没有社保,买房不能办贷款,男方就用房子为他女儿做担保,问题是:1.女方如果在婚前加名字是不是也行,只不过比较麻烦呢?具体的流程是什么呢?2.如果婚后加名字,具体的流程又是什么呢?需不需要银行的同意呢?如果是,是不是需要银行出具个同意书就行了呢?3.因为他们感情基础不牢,所以女方什么时候领证比较合适呢?4.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怎么保证呢?女方有一些存款,有固定工作,但没有房子。烦请律师有空的时候给个回复,真心请教!
我去年2月初6结婚,前几天老婆跟别人跑了,我们都不到法定年龄结婚,多有都没有结婚证,结婚的时候我老婆娘家陪嫁了42。6万元,我老婆在我们家也花了钱,现在又跟别人跑了,我能不能不把这42。6万还给他娘家?
婚姻期间的夫妻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可以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的依据吗?
我和丈夫属于事实婚姻,因为结婚证是他在农村自己办的,我的名字也有一个字写错了(谐音字),好像是找的空白证自己填的。已经结婚20年了,有一个女儿。现在感情破裂,为了上中学的女儿不想离婚,想等孩子上大学了再离。想和他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以后各自挣的钱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对方财产。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存在下,以有的共同财产如何保障各自权力,有何方法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以有的存款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能分割吗,男方的支出远远大与女方,男方利用婚姻寸在不断地大笔支出,女方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分额不被侵犯
我是2009年9月份结婚的,当时结婚没有买房子,住的房子是去世的公公留下的,和婆婆3个人一起生活,然后我老公的自有财产,一切都不告诉我,但是我只知道他有自己买的商业保险,然后基金,他大概年薪是20多万,自己有辆车还是结婚前买的,结婚大概2年半,他一直没有和我进行夫妻的性生活,现在突然提出离婚说过不下去了,可
婚姻内买的房,房本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而且是个人拥有,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妻子是否享有同样的权利?谢谢!
婚姻内买的房,房本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而且是在个人拥有那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妻子是否享有同样的权利?谢谢!
女方因家庭暴力于婚后(已领证)一个月起诉离婚(原告),男方(被告)于法庭上不承认打人并提出女方骗婚。在庭审后男方用房产做抵押提出对女方银行帐户进行冻结(目的是保全个人财产即婚前彩礼)。法院给予了支持并通知女方,女方接到通知后把钱取出。现法院通知要求女方把钱再存进去,否则拘留。请问法院这种做法符合程序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呢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财产怎么分割呢
结婚时由于男方没有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女方是未婚先孕,双方家庭办了结婚酒席,后因怀孕引发了女方得了妊娠糖尿病,孩子没保住,男方就不在管女方,现在女方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应该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