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上半年购宣汉县小区住房一套,花园面积不大,现在还没有交房,开发商与我签订购房合同时连同物管合同一块签订,每平方米1.2元每月,一个小小县城会有如此高的物管费吗?
我省只规定了农民工一至四级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没有企业职工工伤一至四级的一次性赔偿标准。且农民工的标准好象明显偏少。
我爸在2009年6月底在重庆开县乘车到成都的途中在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的某段公路上被客车撞到,造成左胸肋骨断裂,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在这之前他在成都打工一年多时间(车祸前他是赶回成都上班),工资是120元每天。评定伤残等级:八级。请问这种情况赔偿标准是什么?请知情人告知!谢谢!
我位于达州市大西街的一所平房,于08年拆迁,当时建筑公司拆迁办的通用文件上标明的本年度安置费用为50元/平米,但是为了安抚人心,该公司拆迁办负责人私下给我们按80元/平米计算,且签字盖章,到今日该建筑公司却说要按文件上标明的额度执行,说拆迁办负责人所签字盖章的另一份文件不算数了,请问一下我们达州这边的房屋拆
2009年度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全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全省各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
我们是绵阳市经开区的,现在修二环路要征用村里的土地,镇上的.村里的领导下来做工作,说是过了2009年12月再拆迁的想自己建房就没宅基地了,拆迁了不能马上拿到拆迁费,政府也不给个明确的承诺,说是“至少一年才能拿到,要是到时候没钱可能还得拖”。还有就是这里拆迁存在“吃回扣”的现象,不知道是不是全国别的地方也是
四川遂宁的房屋拆迁怎么就成了一个强买强卖的交易啊?其它地方都是不用什么还要补差价?如果要补那么多钱出去,没钱的老百姓就没房子住了吗?外省的都巴不得拆迁,不但可以领到安置费。住新房子还不用花一分钱,而四川呢?怎么人人都不想拆迁呢?拆了房子不但没什么安置费,反过来还要倒给钱出去,难道真是山高皇帝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