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媒人介绍,结婚已3个多月,结婚证书已领,因婚前对男方了解不够,婚后我发现男不务正业,现关系已破裂,我提出诉讼离婚,男方问我要酒席和彩礼钱,根据我们当地农村风俗习惯,见面,订婚,结婚三次我娘家接收男方人民币28000元,并赠送我三金,请问我是否有经济赔偿责任
您好律师。我通过私人关系查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的短信内容,可证实男方有外遇。经过交涉,男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多分我财产,只接受平均分配。如果我以取得的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能够支持我多分财产或不分给男方财产,同时男方向我进行精神损失赔偿?谢谢!
男方父母在婚前,为男方在婚前购置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有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名字。婚后,男方和女方结婚,男方把女方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上。现在房产上的份额:男方1/6,女方1/6,男方父母各1/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现在不肯签字离婚。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现在房产的总价值大概260万,法院在受理房产分割的案件和离婚(直到强判
由于男人不顾家,对孩子,对家庭漠不关心,且他人品极为恶劣,视钱如命,从不愿承担家庭的责任,对老婆孩子实施家暴,生活无法持续,想到离婚。但不知如何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我们有房子一套,存款12万),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想离婚,无财产子女纠纷,由于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女方回户籍修改户口变更成已婚,她嫌麻烦,听说去法院诉讼离婚比较快,因为双方无争议,请问是这样吗。
与男方2012年2月结婚至今,结婚登记前男方拒绝婚前检查。婚后一年未孕经检查,结果为梗阻性无精症,无法正常生育,只能尝试试管婴儿。我辞了工作历经过四次试管尝试均告失败。 同时男方在整个婚姻中有所隐瞒,换了工作一年多都不告诉我,生活过程中完全不能给予家庭温暖与沟通。 男方之前离过一次婚,协议结果为夫妻性格
母亲为再婚,之前离婚时有分得一套住房,同现在的丈夫结婚后,丈夫有2套私房是在双方婚后做的,现任丈夫收入不明(一直没有透露过)老家有私房,母亲有养老保险和存款,现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母亲的住房属于分割范围内吗? 继父无养老保险,母亲有,母亲的养老保险和存款是否也算婚内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