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东二环与别人车子发生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我全责,我的车子交了商业险,保险理赔中间有了分歧,对方车主要求更换车子后机盖,保险公司说是给维修,如果实在要求更换,保险公司只出70%的费用,剩下的30%费用由我来承担,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我自己经营一部车挂的是公司车队的牌子,我雇佣了一个司机,事故发生时车上就司机一个人当时经过一个陡坡路段山上掉下来的石头挡住了前进的路,司机没有将车熄灭只是拉下手刹便下车去搬走石头,突然间车子下滑将车前方搬石头的司机压成重伤,现在花去几十万万的巨额医疗费该由谁来承担,司机既是受害人也是当事人和责任人,
我有一个朋友是河南驻马店人,他有两个户口,一个农业的,一个非农业的。从2005年起他就在一家天津的单位打工,从事烧锅炉。今年的一天,他在下班的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死亡了。当时在交警队登记时,是以非农业户口登记的。但后来理赔时,保险公司说家属诈骗,只能以农业户口的标准业进行理赔,这与按非农业户口的标准来进行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姐被车撞了,一审判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全部医疗费27901.17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但对方保险公司二审上诉说:医疗费超过限额17901.17元,精神抚慰金应我姐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要求减少赔付1500元, 不知该如何应诉答辩,依据那条法律那款 谢谢
20岁安徽农村未婚小伙在温州打工出车祸被工程车撞死,经鉴定对方负全责,对方要求私了,请问死者家属在这起事故中能拿到多少理赔的钱?是按怎样计算方式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