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们没有结婚证,因为家庭不和准备分手,比如跟女方打好协议,协议内容为 孩子归女方,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彩礼 女方可以不退还,孩子抚养费以及任何费用就女方一人独自承担。双方今后不再往来。 这样的协议有效么?需要公证么?
因为年纪不够没有登记,因当地习俗只办了酒席,有7W元的礼金,分手时候他提出来好几次,最后我妥协;我手写了一份协议,其中写了礼金7万元归我最后他签的字。因期间花掉一部分从我这借了钱,给我打了一个欠条20000元上面写有日期没有还款日期 口头协议两年之内给 但是现在他反悔了,想起诉要回礼金,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在外打工认识的,已经有三年了,因女方年龄还差几个月,所以没打结婚证,已经在我(男方)办了酒席,但女方要求过几年在到她们那里办,彩礼她们收了,大概总共三万左右,现在有小孩了,她出去打工找了男朋友,所以导致我们感情不和,经过我们协商签订一份协议,请问一下我们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谢谢!
夫妻双方在婚前协议 如果男方要是有婚外情 遗弃女方和虐待女 ;男方愿意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和女方各一半 然后签字签字按手印 如果要是离婚有法律效应吗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姐姐是专科二批,上学非常花钱的的那种。她的专业是商务法语。已于去年六月份毕业,去年年初实习于北京法国驻中国大使馆并一直就职于此。我的家境贫寒,我还有一个弟弟在读初中。因为父母特别支持我们上学,虽然他们文化不高,却一直支持我们的学业,二十年来四处奔波勤勤恳恳
孩子现在一周岁,还在哺乳期,我们结婚的时候也办了仪式,但一直未领结婚证,现在双方协议离婚,签了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受法律保护吗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身份证号: 女方:,女,汉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经人介绍相识,后于 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因女方性格等问题未能协调,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情况达成如下
1、乙方自离职之日起半年不得到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或者从事任何工作。 2、乙方声明放弃与劳动合同相关或基于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追索赔偿的权利。 另外我想说的是,我只是一个置业顾问,有必要约束我这个吗?签署这个是否有法律效益?(协议中并未提出任何补偿)
你好,我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已经签订了协议,买方,卖方都签了名,但是中介没签名也没盖章,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