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借我10万元,单位将本单位的三间门市抵押给我,合同约定借款抵押期限为20年,如不到还款的时间,单位要提前还款要回所抵押的房屋,可我不想提前解除借款抵押合同我该怎么办?我和单位所签订的20年的借款抵押合同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我向借款公司借了6万元,当时和借款公司做了公证书,还和借款公司签了一个为期6年的租房协议,当时借款公司说有钱就可以还,但每个月的利息必须给(月利息7分),现在因为生意资金周转有点困难,已拖欠对方两个月利息,他们现在要求我一次性还请本金和利息,说不还的话,就直接卖了我的房子,都不需要通过法院的。 问题补充
您好,我弟弟在外欠债,向我借钱还债,用他的住房部分份额做抵押,我和他单独签署的借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么,我们的协议是做公正好,还是请律师做法律见证人好。
有外地亲戚向我们借款200万,鉴于情面父母想写借条就可以,但金额较大,我劝父母还是办理房屋借款抵押否则意外后没保障,亲戚在外地有房子但房本没下来,要办理异地个人借款房屋抵押,是要亲自去趟外地的房管局吗?没房本凭购房合同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吗?谢谢指点
个人于2010年以抵押借款的方式借给私营企业30万,对方以自有门面房抵押,约定借款期限一年还,至今因经营不善没有换款,请问法律保护期限多久? 谢谢各位解释,当时合同注明因经营出现问题以私有房屋抵押,盖的公司章,现在是超出还款期限差半月就满两年了,我联系他好久,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见面,只电话联系,这种情况怎么
甲方借给乙方钱,乙方用房屋做抵押,如何签订协议,具体的纸张和格式是什么,是否需要丙方公正,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2000年我和别人借款2万元做生意,借款合同中写的是,如果两年后不能偿还借款,则所借2万元作为购房款,将现在居住的一套房屋给出借人,可是到2003年由于经济拮据,我没有还钱,出借人便住进我的房子,我搬出来了,期间房屋产权证放在出借人手里,但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的时候,我经济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