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家长为主要出资方付首付(女方出资很少),房产证写男方名,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不时归还男方家长所出首付款,那么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男方个人所有? 另,在银行办贷时,女方因有事未能到场,银行要求男方写未婚保证,否则需女方到场才予以办理贷款。为此,男方写下保证书。实际上,两人已婚一年,这会否造成不良影响? 谢谢各位帮助回答。
1、把婚前房产过户给亲生女需要再婚夫签字吗?有什么方法简单、费用少?谢谢您2、婚后男方购房需办理什么手续合理?
各位资深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写了一家三口的名字,有贷款,主还贷人是我,次还贷人是我父亲,婚后得继续还贷,我想问一下,在我结婚前,我是否可以通过某种法律途径,确保这套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有什么方法可以确保即使离婚也不分割房子利益?例如婚前财产公证?
各位资深律师大家好,我咨询一下:婚前,我持有在职公司内部股份10万元(现金交入),丈夫的父母一次性付清房款为他购一套房子。去年10月我们结婚,今年7月生下孩子,此时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公司准备在今年年底扩股,让我扩股交现金50万(将来若转资的话,可能会增值几倍),但是存款只有10万,其余需贷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在今年3月买的房子,4月份房本下来了,房本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随后我俩在5月份结的婚,但是当时为这房子,我出了10万元钱,我老公出了将近40万元,总共50万元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还剩50万元的贷款要换,那么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如果离婚,我有权利分割此房房产吗?最终能分到多少?
婚前男方家出钱支付了房子首付30万及10万的装修费,房子总价为60万,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如果婚后女方父母支付剩下的30万,将来离婚,这30万就是作为赠予夫妻共同的财产了,要夫妻平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这30万是女方专有的呢?如果要去公证的话,必须有什么人参与?还有一个问题,新婚姻法是不是有规定,8年后
由于本人属于外地人口,并且没在当地工作一年,现和老婆一起买房(老婆是当地人),签的是它的名字并需要先领结婚证明后才可买房贷款。首付是我父母出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财产肯定是属于夫妻双方,但好像在做房产证时可以有百分比(如房产证我占75%,老婆占25%)是否有效,这些都是婚后做的,分割时是否按此操作
和丈夫结婚十五年了,8年前购了一套房产,房贷己还清,但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新婚姻法出台后,这套房产丈夫是否不用经过我的同意私自交易?我是否需要去再加上本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