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8月3日买了套期房,83.68平米, 每平方2947.23元。前段时间通知说是增加了5.41平方。合同上约定的是83.68平米,后面又说以竣工后房管部门核实的面积为结算的最终面积,长退短补。 我知道《商品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20条,面积差异管理差异的绝对值在3%以内,但前提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我这算什么?我该怎么办?
售楼处通知我过几天去收房,还告诉我说我的房子实测面积多出0.7个平米,要补交三千多元。但我不想交,因为据已经收房的其它业主说开发商目前并没有出示权威部门的测量数据,也就是没有“面积实测报告书”。如果到时候我不补交款的话,物业是不给钥匙,我听说这个补交款是在房产证办得的时候才交的。 现在想问: 1、这个
我代款购一处期房,电梯楼,81平,合同为09年12月31日前入住,可至今仍未能入住,可获许可进屋看房,可看到房屋明显不足80平,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建筑面积为81平,室内实际面积为61平,其余为公共面积,我想咨询一下公共面积这么多是否合法?而售楼处在售楼时有无责任向购楼者说明公共面积与室内实际面积的情况?合同书上应该
当初房屋拆迁安置,购买的房屋是普通6层,可现在开发商要改建小高层,这样公共面积增加了,我可否适当要求增加一点面积。【要求原价计算,以补小高层公摊面积的增加,而减少的面积】
20年前,我婆婆的房子动迁了,(婆婆是丧偶的,她与小儿子同单位)因为要增加面积,她的小儿子也就是我老公和单位要了几千元,当时因为他是多年的先进,单位以奖励的方式给的,且在辽宁省的报纸上有记载.我们一直保存着这报纸.现在单位要发放房补了,说那时单位拿钱后,房子就由私产就变公产了.所以不能发给房补钱.请问这种说法对么?有
我去年买了一套商铺,当时买的时候我怕交房时出现问题,所以欠开发商3万元没给,开发商让我打的借条而不是欠条,等于我借了开发商3万元来买他的房子,等交房时还清。 问题1.合同有约定如何没有按期付款要负违约责任,我借的这3万算不算违约? 问题2.合同规定交房日期是2010年3月28日,延期交房在3个月以内的,违约金按每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