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年开始一家担保公司工作,只是一名普通员工,2013年1月老板又新开设了一家新公司让我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他的一个亲戚。老板跟我说这家新公司要做和担保无关的实体业务,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当时对公司法不熟悉,我同意了。但是从2013年5月份开始,老板使用这个新公司做银行委托贷款,就是把担保公司融资的钱,通过新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转给银行,再通过银行放贷给别的借款企业,从而赚取息差。当时我对这个认识不透彻,因为他也没和我说,我是从别人那打听到的,觉得通过银行就是很正规的流程,而且是放贷给别人,新公司就是债主,不担心有什么风险,所以再签订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的时候,也配合银行签字了。但是之后,听朋友说,担保公司不具备融资许可证就是非法集资,而且听公司会计私下跟我说,这种在公司账户上走大笔上千万的资金拆借不好入账,很难解释,只能说是企业的自由资金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我很害怕,因为做了好几笔都是数额很大的金额。而且在此期间老板故意调我去公司开设的酒店工作,很多具体情况我都一无所知,都是后来才知道的。而且公司还私自拿我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用于做委托贷款业务,申请的借记卡上面都不是我的亲笔签名。这张卡具体干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是我偶然从会计和老板打电话的时候听到的。我很气愤就跟老板提出辞职更换法人,然后去找会计要那张卡要求注销。老板跟我解释说银行委托贷款是正规的业务不违法,而且新公司注册资金是五千万,使用的也是公司自有资金不违法。她也同意更换了法人,现在法定代表人更换成了他的亲戚。我很害怕,我之前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只领工资没有获取任何经济利益,虽然我现在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但辞职了,但是公司账户上会有资金往来的记录,虽然这些账户已经注销了。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我违法了吗??????我是不是该去公安机关揭发我老板呢???我还很年轻,不想人生有污点,请帮助我想想办法吧
我是2010年6月帮一位亲戚的公司做法人代表(因为他有银行污点,不能贷款),现在这位亲戚把钱做生意亏了(金额好几百万),他有写一张欠条给我,还有签了一份声明书,说明我只是代理法人,不承担债权债务的责任,还有去银行签了一份银行的合同,是说明这个款他也有责任承担。银行的人都知道他是实际控股人,也知道钱是他在
我是原公司的挂名法人,现已退出,挂名期间公司贷款时,有自然人担保,现法人已判刑,原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原公司的挂名法人,现已退出,挂名期间公司贷款时,有自然人担保,现法人已判刑,原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当了我老公厂里的法人代表。但厂里一切事务我都不参与。公章。法人章都是他用的。没有签过一个字。现在厂亏空很多。他们都起诉我。如果我老公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法律上认可吗?我要承担哪里责任?
我是我们公司挂名股东,公司注册是代办公司给凑的款,我没投资给一份钱,公司现在在银行贷款,让我签字,想知道,如果我签字后这笔贷款还不上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承担需要承担债务的百分之多少?让我做公司股东的时候没有让法人给我写有关债务明确的材料。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0万,我名义下的是5万,我的名义下的股权
公司在进出口方面好像是存在违法事实,我作为公司挂名法人,如果案发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在进出口方面好像是存在违法事实,我作为公司挂名法人,如果案发会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股权是否会对责任判定有影响?如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法人公章被用,但是从没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会不会避免责任,公司为有限公司。 法人指的是法人代表
我同学要开个公司,因他有工作,单位不允许个人做生意,想用我的名字注册,只是用我的名字,其他什么都不用我管.如果公司出现债务纠纷等事情,我得负全责吗?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
有个朋友是一个分公司的法人,因建设需要,为分公司在银行办理了2亿元的贷款,非法人担保,贷款有抵押和集团担保,但贷款下来的资金实际控制人是集团董事也就是老板,贷款下来,老板会调拨资金到集团用,法人实际控制不了,如今集团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贷款比较难还上,我那朋友即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请求律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