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夫妻委托我全权代理买房按揭贷款手续,银行要求我取得受委托的公证书。在县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夫妻中仅有妻一人和我在场,她丈夫因在外地工作无法到场,公证处说夫妻双方和我均在场才能办理。 现在我持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请问律师:在她丈夫不在场的情况下,我怎样才能办到受委托的公证书(希望省时省钱)?
在北京办理房屋产权委托(委托给我父亲)公证时,出具房产证(大连的房子)复印件可以么? 在北京办理房屋产权委托公证时,有委托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暂住证和结婚证原件,受托人(我父亲)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已经押在中介公司那儿了);到朝阳区公证处问过,说需要房产证原件。 请问:北京有哪个公证处可以
委托卖房办理公证后,房子将来出现的一切问题是不是和卖房人就无关了?
万一房子将来出现问题,买主索赔,我作为卖方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麻烦请解释的详细一点,还有如果对方公证后,不卖,打算将我的房子出租,责任又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