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本人于2010-5月签定购房合同并独自出首付款5成,该房产权要2012年才能做,2010-11月本人和女友登记结婚,2010-12月,剩下五成办理银行按揭,并在合同中增加老婆名字,以后产权做两人名字
请问:以后如离婚,该房产权如何划分。
另外,如果要做财产公正,内容如何更加合理。
按揭合同借款人为夫妻两人,并且该债务婚后共同归还。
本人于4月2日签定了购房合同,当时按揭银行不确定,就签定了我自己想签的一家银行,并约定好如果按揭有问题可以改签合同,后来中介告之我们签的那家银行按揭做不下来(本人现在是第二次贷款),另一家银行只要我们还清第一套房贷款,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的利率优惠,本人同意去另一家银行贷款,并于4月7日和房东改签合同,4月10日将首付
女性婚前购得单位100平米住房一套,此方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只能在单位内部买卖或者买卖与单位交涉,如果此房作为结婚用那么婚后这套房子属于公共财产吗?婚前需要公证吗?
6月17日的时候开发商约我们签合同,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售房许可证并没有下来,他只给我们看了合同上的签字联,让我们在上面签字了。首付款上的收据是6月17日,而售房许可证是6月22日才下来的。当我们签完合同之后才知道房子的公摊面积变大了。因为我们一直没有见过合同的内容,买房之前销售人员说是12.5%,但是签完合同
我的情况是: 我是天津人,在北京上的大学,毕业后,便在北京购有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07平米,而工作原因,现在长期在天津工作了,父母也在天津。为避免以后结婚会有财产纠纷,我想在婚前把房产转到我母亲名下,办理赠与好像更合算些,但手续费也不少(主要是房屋评估费用和契税)。 问题一:婚后,如果我想对婚前房屋
我的情况是: 我是天津人,在北京上的大学,毕业后,便在北京购有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07平米,而工作原因,现在长期在天津工作了,父母也在天津。为避免以后结婚会有财产纠纷,我想在婚前把房产转到我母亲名下,办理赠与好像更合算些,但手续费也不少(主要是房屋评估费用和契税)。 问题一:婚后,如果我想对婚前房屋
1、曹妃甸央企生活服务基地的万年丽海花城项目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开发房产,并且拿到了预售证书是否合法? 2、该项目拿到预售证书是今年8月,但2月就开始预售了,并且分别向业主收了5000元购房诚意金、20000元认购书以及30%首付款,是否合法? 3、2月份付了首付款后签署了草签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了房
请问一下两种情况如何界定财产的归属: 1、双方先办理结婚登记,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是婚后共同财产? 2、先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双方的名字,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后办理结婚登记,再办理产权证,产权证也是双方的名字,是否也
您好:我租的商铺,本人不是房东,听说要拆迁,我在网上查到说是只赔偿500-1000/平米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费,那么我当时装修花的钱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是否能赔偿,赔偿费是怎么计算的?特别是装修费 非常感谢 房子租来的时候没有装修,是我装修的,作为承租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另外?装修时的发票很多都没有开,会有影响吗?
律师您好,我是2008年进公安局上班的,属于大队招用的临时工人员,工资由大队监管公司每月(赞助)出资,公安局不和我们签合同,我们现在既没签合同也没买保险,感觉没一点安全感,是不是公安局随时都可以辞退我,而不需要补偿,请问这是事实劳动合同吗?
本人房屋因楼上业主装修不慎,导致楼面天花渗水,涉及客厅、阳台的楼面,甚至有有滴下,因发现早,及时制止了损坏的扩张。经与管理处联系业主,业主承认事故的责任,愿意修复我家楼面的损坏部分,并愿意见面谈判,但再约时间谈的时候,就一拖再拖,并说让装修的包工头来跟咱协商维修等事宜,但我觉得这些东西不应由第三方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