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法院报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在逃期间是否有权提起重新鉴定
我老公在出警时被犯罪嫌疑砍伤头部,单位出了所有的医药费。请问我们在附带民事诉讼时能不能再向犯罪嫌疑人要求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护理费的赔偿?
执法机关已经立案,作为犯罪嫌疑人因为年龄大61岁,拘留所不拘留,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找担保人为其办理担保手续,但是犯罪嫌疑人找不到担保人为自己担保,执法机关在没有通知受害人及没有为嫌疑人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犯罪嫌疑人放了,致使受害人的财产无法挽回,请问这种情况执法机关应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