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江苏正规医院养了个小孩,包括二胎准生证都齐备。这边开了张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回家上户口时,家里派出所提出这张医学证明不能上户口。要在本证医院开具一张医学出生证明才能上户口,工本费要300~400元。这样合理吗?我该证明办?
我去南华附一医院看病,医生开药后扣我的病历本,要我先去交钱拿药,再告诉我怎么用药以及给我病历本。医生开的药名他打在电脑上,只有他和药房知道药名,病历本上的字看不清,所以很多病人只能在医院买药。但我看到了他开的药,因此拿了病历本,在外面买了药,回到医院他否认我在药店买的药是他开的。
孩子是在家里生的到计生办出证明,但是计生办不出,说我的孩子出身时间有问题,经过他们的查实,孩子的时间有正确。不出证明到医院办不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怎么办?
他们要求要有准生证,不是国家有规定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已这些作为理由吗?还有人说超生的小孩不交罚款他们就把小孩的家长在银行账户冻结了,请问他们有这种权利吗?
颈椎受伤定为工伤后耳鸣听力受损要补充定工伤,劳动局要我开医院证明还有医学鉴定材料,请问这些手续是否去当时住的医院去开还是另有其它政府部门办理,办理时需要什么相关的证明材料?
我是淄博瓷厂下岗职工,妻子是临沂农村户口,1999年结婚,2001年1月孩子出生。因当时结婚时,我单位已破产,无人管理计划生育,女方那边要求把户口迁走,所以双方都不办理生育证。2010年妻子户口签到淄川城南后,城南计生办开具生育证,10年人口普查时登记的是户口待定,我想请问,我究竟该怎么能给孩子落户,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我上班途中车追尾造成颈椎间盘突出,已定工伤.但受伤后耳鸣现象严重,在医院做了听力诱发电位和测听等检查,结论是颈动脉型耳鸣聋,神经性耳鸣聋,我拿着检查报告,医生诊断还有住院病情介绍到劳动局办理耳鸣聋的补充工伤认定,可是劳动局让我拿专门印有医学证明字样的医学证明和医学鉴定材料来证明耳鸣聋是因为
我不慎将医院结算清单丢失,医院已经开证明,当地医保不受理怎么办?说必须原始清单,丢了责任自负,补课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