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9年9月与审计局签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审计局把我分配到其二级事业单位审计事务所工作,工作三个月后未发工资。2000年1月1日审计事务所与审计局脱钩改制,成为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上了一年半班,此期间每月发300元,一年半后因未发工资我在家待业。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被工商注销。我至今也一直未拿工资。 请部我将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去年12月未经工商登记的A公司以进过工商登记的B公司的名义来学校招工,以B公司的名义与我签订了实习三方协议,期限为07年12月11日至08年7月1日。08年7月1日我已从学校毕业并领取了劳动手册,并在A公司工作至本月22日遭到突然退工。期间未签定任何协议,支付的工资也未达本市最低工资水平960元。 A与B公司之间无实际联系,
我在某化妆品公司做前台文员,虽说文员,但办公室里的很多事都是由我来做,进公司的时候就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所有的人都没有签,也没有工资条,我是08年11月进的公司,昨天离的职,但是到现在工资还是起初的底薪800,话补50,餐补每天5元,一月只有4天休息,元旦只放了一天假,清明节一天假也没有放,因本人身体不是很好,在2月份的时候
我从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到现用人单位上班(企业),7年来现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与我订立劳动合同。请问: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敬请热心人士解疑释惑! 谢谢!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也不给休息,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一天合法吗?
2010年3月23日来此单位上班工作至今,当时说好是月薪2000元,每天工作时间是8个半小时,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一天休息都不给,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1天,超时和加班也不给加班工资。每月发工资都压半个月才发,就是上月的工资要到下月的15号才发。我想终止劳动关系,老板又不同意,说要是不干了就扣一个月工资!
如题,我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只有一式两份,合法吗?我这里是广州,我听说好像劳动合同都一式三份的。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我在机关食堂工作4年(07年-10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按劳动合同法我应该主张权益,用人单位要支付我工资双倍的赔偿金,时间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