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智民,家住赵村乡西王村西沟村, 今年4月20日,因我村孙松涛父子侵占他家房屋后我家宅基地,发生纠纷,孙松涛及其长子孙伟伟将我家新盖房屋山墙砸了1个1.5平方米的窟窿,当时派出所赶到后进行制止,拍照,他父子二人才停止行凶行为。4月26日,我们向派出所提交了报案材料,丙多次找到乡政府领导,他们都说:要尽快进行处理,时至今日,已有数月,弹没有任何结果。如今,天气已冷,房屋仍是窟窿,导致我年纪已七旬的母亲无法居住。 今年8月,我们村实施国家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当“户户通:工程进行到我家门前时,孙松涛长子孙伟伟野蛮成性,阻止硬化道路。孙松涛的院子在我家前方,我家的路在右西方,与他家无任何关系。孙松涛完全仗势弟兄五人,人多势众,父亲又是乡退休干部,借机欺负我家。 8月29日施工时,孙伟伟(孙松涛长子)强行将硬化路面的设施拆除,导致路面硬化工程被迫停止。并对我妻孙海丽进行殴打。在现场围观群众强行阻拦下才未造成伤害。当日,孙伟伟(孙松涛长子)又在路边当众将我年纪已七旬的母亲进行谩骂侮辱,还扬言说要将我母亲打死。 9月14日,村委会再次到我家门前硬化路面,孙松涛父子再次出动,将支好的柯子拆除,并威吓施工人员,又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并在众人面前对我岳父、母亲进行谩骂,又拿起铁锨进行行凶,在多人拦挡下才未造成悲剧。我妻报警后派出所人员迅速赶到,在派出所民警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让施工队继续施工时,孙伟伟仍态度蛮横,长时间站在他私自拆掉的柯子上就是不让施工,根本不听派出所民警的劝说,并扬言:”就是县长、县委书记来了路也打不成,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还对民警说:“我情愿进去住几天,来把我逮住,我就是没有把你们当成什么。”无奈施工只能停止。当时有派出所民警录像为证。 我和妻子都是守法公民,我恳求领导主持正义,使我家被砸房屋能够合理解决,使通往我和邻居两家的“户户通”道路顺利施工。 赵村乡西王村西沟村村民: 李智民、孙海丽夫妇
律师:你好! 以下是受害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祝家坞村冯定杨向你反映的情况。 2010年4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冯马尧加长大型货车一辆,开进冯定杨家门前,冯定杨跟驾驶员讲:“您下来看看。”驾驶员下来后,冯定杨说这下面是水沟不要压上去,以防人身与房子的安全。驾驶员说:“嗯.知道了!”他就顺利的开进冯马尧
村委会和村民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工业开发区签订农田转让合同合法吗
村委会和村民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和工业开发区签订农田转让合同,我多次找到村委会可他说根据土地法规定只要3分之2的人同意村委会就有权签订转让合同。工业开发区征地和国家征地是一样吗,如果不一样有什么区别呢?
1,2,3审全部材料装在我邮箱内,邮箱是yangdunfa123@sina.com密码1234567请查 看。谢谢
我家是在珠海市,乾务镇,东澳村,现珠海机场高速路正在施工,才施工不到1/5就造成我村80几户农民的房子出现地平线下沉,裂痕等!已有质检部门确认过了,可乾务镇书记说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没得赔!(有视频证明书记讲的话)!我们村民应怎办?如果房子倒塌造成的后果谁负?我们现已阻止了他们施工,可他们说只要亚运一过,
我家是在珠海市,乾务镇,东澳村,现珠海机场高速路正在施工,才施工不到1/5就造成我村80几户农民的房子出现地平线下沉,裂痕等!已有质检部门确认过了,可乾务镇书记说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没得赔!(有视频证明书记讲的话)!我们村民应怎办?如果房子倒塌造成的后果谁负?我们现已阻止了他们施工,可他们说只要亚运一过,
我们村的地卖给了开发商,平均每人可以分到2.4万元左右,但是因为我们家是20多年前迁过来的,现在村里就因为这一点只分给我们50%的钱,这合法吗?有没有侵犯到我们在村里的人权呢?
请问:1、我合同签约到2012年12月,工作职务:总经理特别助理,工作内容:协助处理厂里各种事务。但是现在,公告给我的职位是:品质主管2、我是08年5月进厂,当时合约到09年12月,我于09年10月到12月办停薪留职,10年1月回来上班,当时没有跟我续约合同,而是到2010年8月,在我的催促下才给我签订的上述合同。鉴于以上2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