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我家与村里签定了承包1块山种果树的合同,期限是30年,我们租金也是1年给1次,现在突然说搞新农村建设,要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村里说只赔偿点树苗的钱。合同现在在我爸爸那里,也不知道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具体的赔偿金额。
如果没注明,村里应该怎么赔偿?是否可以不交出土地?
谢谢各位的回答和帮助!
合同上有条是:国家征用或者征收,要无条件交回村里。
现在村里就是在那建个小区,做示范点,算不算国家征用或者征收?
律师, 您好,我咨询的问题如下:我的土地被村委会转租给县里的一家公司建工厂,村委会以我考入大学,户口已转出为由,拒绝给我土地赔偿款。请问我是否有权利得到这部分赔偿款?现在我已经参加工作,是否还有权利得到赔偿款?因为赔偿款是每年都赔付的,所以我想问赔偿款是否与户口性质,户口转入转出,是否参加工作有关?
您好,请问我怀疑我的土地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只有一份在承租人手里》怀疑他篡改了合同,我要去哪里鉴定是否是我的指纹和签名字迹,合同的真实有效呢?是不是要拿合同的原件进行鉴定? 还有就是鉴定要花费多少?需要多久?
我朋友有一个小厂子本来写好的合同租房5年 每年6000元 结果今年第二年付租金的时候他给涨租金 让付一年12000元 您说这合法吗 我们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 我主要想提问关于租赁农村土地补充协议相关事宜,想问草拟的合同中以下两条符合国家法律吗?如果国家真的征收后,关于乙方补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不太懂!请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解答难题!! 合作社为农民 乙方为承租方 1、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占用本土地涉及赔偿问题时,土地赔偿归合作社所有
村里村委会与个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当时签订的期限是30年,7亩地,承包费只有14万。合同内容只标明是林地,地上附着物成才的树木没有提到,签订的费用非常低。而且当时签订合同规定钱款一次性付清,现今合同已签订6年多,还签2万合同款没有付。签订合同的个人一方私自将地上附着物树木卖掉100多万。我想咨询三个问题:1.承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合同条约大概是这样的,乙方租用甲方的厂房及宿舍、临街门面门卫、卫生间。因最近法律新颁布现在工业用地不可以做商铺,因此现在出租的临街门面工商部门不给他们发营业执照。那当时甲方说临街门面是可以出租做店铺,但现在找不到证据甲方当时说可以出租做店铺。那我想问一下合同中的临街门面是否属于商铺
之前签定了一年的合同 租赁柜台,四个月的时候因为柜台位置变更,又加了租金之类的,但是没有重签协议。现在租主按照前一张签的合同(即将到期)要求我离开,并不愿意再续约,请问从法律角度出发,我还有没有继续租赁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