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09月20日下午开车与人追尾,后斗殴,斗殴过程中警察到了,警察拉开打架双方的时候我方有人碰到警察一下。当日我方被拘留四个人,10月19日批捕。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对方一个都没抓,三份轻微伤报告。派出所诱供!让我们一人签下三张空白纸张!一人签对方三份轻微伤报告!拘留时发调查信函至家属,批捕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标准是什么?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被一个人用刀砍伤4处,其余多处擦伤。伤口集中在头部。头上有一个刀口,缝了两针,脸上有两个伤口,一个缝了两针一个缝了四针,手指也缝了两针。头上还有几处小伤口没有缝针。 凶手当场就拿刀跑了的,我也向派出所报案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最高法院指令再审,省法院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还重申的十年刑事案件。
二零零一年三月基层法院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我十年徒刑,(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二零零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二零零八年九月省高院撤销了二审判决,发还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期间基层法院违犯法律规定再审程序,在控方没有提供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
一朋友涉嫌经济诈骗被逮捕,现已侦查了三个多月了,上月签了一份延期一个月的东西,现在那延期的一个月过了一星期了,如果侦查结束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不通知那怎么去查?不知道是哪个公安局办案,只知道在哪个看守所。
朋友的刑事案件材料从公安局补充侦察后,已经第三次递交上检察院,又一个多月了,我想问一下象这样的情况还要等多长时间才可以开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