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于2009年11月26号向某房开商租赁商铺一间,经营期为4年。经营项目为餐饮。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于2010年6月23日将此店承包给了第三方。当时鉴定的是整体承包合同,约定乙方第一期向我缴纳58000.00元,至2010年12月23日,缴纳尾款40000.00.期间由我向房开商缴纳6个月的租金,后期租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我与房开商鉴定的租金缴纳方式为季交。
2010年11月,到了向房开商缴纳租金的日期,我约乙方,由我出一个月的租金,乙方出两个月的租金,凑一起缴纳本季度租金,谁知道乙方由于经营不善,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拒不缴纳两月的租金,要我收回餐馆,退还他多少多少钱。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不缴纳租金,房开商就要收回铺面,乙方就不能经营到我们约定的12月23日,缴纳租金,乙方到期了肯定是不会继续经营了,并且不会很顺利的把餐馆还给我。请您给我指点迷津,乙方这样不执行主体合同,导致主体合同生效,我能走诉讼程序吗。急切盼望您的回信。万分感谢!!
补充:我与乙方的合同期限是我和房开商合同的截止日期。
我是一名在校大专生,因高考前的时间差办了一个原本想改掉的名字的身份证,现在这个名字在户口薄上是曾用名,现名是我新办的身份证的名字。现在就出现了我的名字和学籍不符合的情况,能不能改学籍上的名字呢(只改一个同音字),我实在是不想用原名了(原名与现名只差一个字还是同音)。
我们自四月份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未发公司,老板一个劲地拖,刚出来工作,实在很是坚持不下去了,急盼有知道的大哥大姐给指条路!基本情况如下: 1.我们公司为一个外地公司驻汉的办事处,应该是没在武汉注册的 2.所有员工至今都未签劳工合同。口头协议,试用期一个月1000元,其他1500底薪+提成,未提及任何保险。 3.老板
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本地人,我老婆是安徽人,我与老婆结婚3年了,有一个2岁多的女儿,婚姻期间我们不断争吵打架,我们双方都有公安机关的验伤单,去年7月,女方擅自将女儿带回安徽老家,不愿意带小孩,丢给其姐姐带,从此我跟女儿骨肉分离,然后女方多次夜不归宿,然后又回到我这边,说是没与我离婚,我
今天二月份由于我没有稳定工作,我母亲托朋友(A)帮我联系份相对好点的工作,(A)委托他的朋友(B)办,B收了我母亲的10万元说是办事的费用并给打了收条A作为此事的中间人,B在给我办的同时她又在帮别人弄车皮,B通过自己的关系网又找到了鸟市的C,把这事全部交给C办,但是在这期间B由于倒卖东西被刑事拘留,在B被拘留后的第二天(五月12
我是一个销售人员,公司实行的工资制度是全额提成包干。 因为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使我的收入大幅降低。我想以公司08年和今年未签劳动合同、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未购买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可现在面临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公司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隐瞒了我的销量,我拿不到
1994年母亲用地契购买村证房一套,当时村干部建议母亲不要写儿子名字及自己名字,母亲只好写长女名字落户,购房款是两位老人多年积蓄,自购买日老人一直居住使用,2008年母亲得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一家不但不照顾老人还经常辱骂老人,让老人腾房子,他儿子结婚用,房名字是她的她就是合法的户主,还要与老人断绝关系。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有点复杂,急盼各位大律师指点迷津!!)
06年6月(婚前)用两个人的名字买房,首付9万,我出7万她2万,但是我的钱是我爸借给我的,有借条(借款人是我一个人),同年12月结婚,08年我又向我爸借了3万装修,有借条(借款人是我一个人),月供都是是我们供,09年买车我又向我爸借了3万,有借条(借款人是我一个人),现在想离婚,请问各位大律师这财产应该怎么分好呢
我家的旧房受台风影响已倒塌,之前已向村委会反映房屋的情况,让村干部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现在我们向亲友借钱把已倒的房屋拆除重新盖房,不但得不到补助反而我们盖起基础后村干部来阻拦。说:我们应该留出4米的村路。村路是水泥沙石的已成为事实,我们拆了原来的房子也没有向村路扩建一厘的土地。请问村干部的要求合
学校分的福利房如果买卖给学校内部人,房产证在学校房管处,5年后可能会给,现在可以过户,请问转让的税费国家将怎样收取?听说要收卖家个人所得税即房屋价格的20%?这个所谓的房屋价格是成交价还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估算价?
我的房屋北墙在两家山墙中间,并且我家北墙上有一扇窗户(两家山墙上并无门窗),此块空地面积为5-6平方米,请问法律上对此地域的归属有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