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退休干部,家庭住址吉林市高新B区2号楼2-2-13号。 在2005年11月14日以原告的身份诉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6年5月20日经过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 {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05)吉高新民二初字第332号}原告不服,2006年6月8日上诉至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2006年8月8日二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程序违法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06)吉中民三终字第215号}2007年1月8日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06)吉高新民二初字第190号}原告不服判决,2007年2月6日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07年8月24日二审市中院终判。 {民事判决书编号为(2007)吉中民三终字第117号}原告不服,2008年4月6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于2008年11月24日裁定{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08)吉民申字第62号},(2008)吉中民三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指令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10年7月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09)吉中民再第67号}: 一. 撤销本院(2007)吉中民三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及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06)吉高新民二初字第190号民事判决。 二. 发回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至此,本案又回到重新再来的一审程序。 为什么本案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却从一审法院二审法院2次反复,又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又回到原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审, 其主要原因是:“本案当事人被告是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该企业是吉林市重点保护企业,本案原告是一人,本金4万元,但本案涉及的还有20余人,合计本金达到200余万元, 其余人目前都在关注本案。如果一汽吉林公司败诉,其余人将都会提出诉讼。如果一汽吉林公司胜诉,也可能引发群体访。故本案再继续做调解工作。” 上面引号中的这段内容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时请求延期审理的理由,也就是本案经历了5年的时间而没有结果的原因。 现在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不顾原告反对在没有审理没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在没有取得对基本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将在一审二审再审均不能出庭的情况下,第三人广东清远粤江微型汽车装配有限公司追加到本案参加诉讼,又一个马拉松式的5年甚至是更长时间的诉讼开始了。 原告不明白了,重点保护企业难道也不守诚信了?不信守合同了?我们不知道法律应该保护重点企业的什么东西?
请问,我之前在苏宁那里买来的尼康数码相机在七日保修内出现了问题,其实是当天买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后经送检,可是他们的维修服务中心在询问我想出具质检报告的意愿后。自行改成了修理,而且中间用了一个多月,我现在收到东西后觉得很不公我想要退机,可是苏宁和尼康都相互推托责任,不给我办理退货。我是十月一号买的机子
人家借了我的钱,但是不还,后来告上法院,也转到了执行庭,但是现在找不到这人,我应该怎么办
人家借了我的钱,但是不还,后来告上法院,也转到了执行庭,但是现在找不到这人,我应该怎么办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本人是被告,原告起诉离婚,本人没有到庭也没有作答辩书,等了几个月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却判决不准离婚!请问这样要怎么办?我又不想出面该怎么样才能离的了婚?我还要等多久?急急急
今年5月7日我姐夫被公交公司的公交车撞了,大腿粉碎性骨折。当时交警处理的结果是司机全责,赔偿项目:1,一切医疗费,,2,被损毁的电动车的修车费,3,法律承认的一切补贴。现在我姐夫已起诉到法院,聘请了当地的一位不是太专业的律师(好像是什么法律顾问什么的,不是正规院校毕业那种),开庭时,由于医院出具的休养时间
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令下达后,为达到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的目的,故意隐瞒申报资产,现在,法院已查明并取证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期间与某公司合伙做一工程项目,在此项目中占有5分之1的股份,而且陆续从此公司数次领款合计达5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经过咨询过贵网站,得知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请求法
我爸爸2006年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在评残等级上,被告方从中作了手脚,只给评了十级伤残。同月行村镇一受害者左脚伤残给鉴定了右脚伤残。法院判决被告方赔付6万余元。一开始只给了5000后来就找不到人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消息。被告方现在在外地做生意!我爸爸现在得了白血病半年了,急需钱用。我该怎么办啊!求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