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向国家交租金的这种租赁房里面有ABCD4个人,其中AB一个户口(A是老户主80岁以上B是其女儿),CD一个户口(C也是A的女人,D是C的儿子是独身子女已婚),BCD均不居住在动迁房里且在外均自己有产权房。CD的户口是A在几十年前同意分隔开的,现在和A常住并负责照料她的是没有户口在内的E。 现在BCD要求平均分配动迁财产,但这样一来A所能分到的份额根本无法使她得到一套房屋居住,现在A主张要一套自己的房屋,余下的再由BCD分配,但是C认为D是独生子女应该有2人份的分配权力,A最多只能享有1/5的份额,在C没有负责照料A的情况下,C是否能全额占有3/5的分配财产?
老房子拆迁,老人讲房子分给5个子女,并立下协议,老人由5个子女轮流赡养,目前,大儿子将老人拆迁安置费独自扣留,声称这部分钱老人已经口头赠予他,请问,他可以将这笔钱据为己有吗?
我爸今年77岁,有个大他10岁的哥哥(我大伯),他哥哥自16岁起离开家庭到市区当学徒,并落户成家,乡下有一套49平米的旧屋,就一直有我们一家居住,几十年间修缮数次。80年代我大伯的儿子(我堂哥)因结婚缺钱,叫我大伯将乡下老房卖给了我爸,因为是亲戚所以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目前老房拆迁,我堂哥将我爸告上法庭,要回拆
你好,我有一处房产一月前拆迁,拆迁和赔偿协议已经签字盖章生效了,今日负责拆迁的人员打电话告知我因为他们自己的工作失误,有一项自建房赔偿约七万余应被扣除,我应该怎么办?他们做法合法吗?
夫妻正在闹离婚,女方父母(女方)家里拆迁将获赔两套房,男方户口不在女方家,也非本地人。男方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获得这其中一套房?是否会作为共有财产?获得赔偿的房子子是原被拆迁房屋户主的。成员是不具有所有权的,除非父母过户给她。如果不过户,则男方无论如何得不到;如果过户给女方了,则男方有权要求共有。是这
我和妻子孩子一直与父母居住。因为是祖宅,父母一直说是他们的,但是农村建房批示和村委会登记的都是我的名字,而且我有建房时的各种票据,这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表明我是产权人,父母是共居人。拆迁时,父母为了让回迁房写自己的名字,与我和拆迁办协商,在协议上写的腾退人是我父亲,这样才能将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而我
我的房子在西三环,这次修高架桥,在征收范围,我的房子是徐州市二煤厂宿舍,都没有房证。我在老屋院内盖有100多平方结婚用的。现在拆迁,邻居说是他的老屋,要归还,现在协议也已经签完,邻居38平方,我父亲27平方,老屋都是18平方。现在邻居签完走了,我父亲不愿意,他和我继母要我再给他15万,他从小没有赡养我,我从小
祖屋产权人是我爷爷,1982年爷爷父亲与大伯立有父子分产协议,由父母出资买下大伯份额,以后无任何瓜葛。父母1995年离婚,父亲搬离祖屋,离婚协议明确:祖屋今后由两儿子继承,母亲因无住房在无婚约情况有永久居住权,爷爷2004过世。2005年又重新订立了关于遗产房屋的分割协议:父亲,母亲,哥和我每人有1/4继承权,签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