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希望各位能帮我解决一下问题。我在2007年年底在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警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定向商品房,当时开发商说日后能二次交易。(起初我是想将这套房子用作婚房,后来由于本人单位新盖房子,出于为了上班方便所以才决定出售这套房子。)可是现在我想将其出售,开发商先说要交三万元房产更名费,后来又说这是定向商品房不能转售。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各位网友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你好 我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于2008年12月租用了一商品房做买卖,合同签订至2011年,为期三年。现合同才履行一年,房主欲出售商品房。万一商品房被出售,影响了我的买卖,相关的赔偿损失是怎样规定的?若我可以继续租用房子,原来的合同是否依旧有效;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给我,我的经济损失应该如何索要赔偿?
你好,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经济问题没有能力一次付清,只办理并签订认购协议形式为先付首付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协议书,售楼处当时对外承诺一次付清房款可以享受单价每平米优惠200元,现在我有能力一次付清了,现在还没有通知我去签正式的商品房合同,请问法律上我还能享受一次付清的优惠吗? 如果对簿公堂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已经和开发商之间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他们合同上也只有五证编号,没看到证件,也说在扫描,查了证件出来了,但没看到,合同还没备案,前两天签的,条款也没看清,回去之后,发现合同上签定的交房时间晚和之前承诺的交房时间差别太大,还有土地使用年限也少了八年,只有42的年限了,我是否可以要求
我有一套单身公寓,未满5年,70年产权,当初买来是23万,现在出售50万。请问我们需要交哪些税,总共是多少钱。谢谢!
我在2009年12月预订了一个预售的小商铺,交了1000元定金,当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他们给了我一张付款的收据,上面注明是:“X区X楼X号铺位的定金”,并没有签订认购合同,没有其他约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又因合同的内容问题没有订立正式合同。 在网签合同时,还要签一个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