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村委、乡上与我家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其中有2亩7份地属于机动地,但是2005年县上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的这2亩7份地属于个人,请问现在省上组织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政策是以承包合同为准还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准?
我和父母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共同承包12.3亩承包地,现父母已不在了,但10年母亲在二哥家,母亲和二嫂背我不知道,通过法院把父亲和自己的地要出《这阵子是我三哥种的父母的地》并当做遗产给二哥,我知道后向法院确权,法院以原先已判给张桂芝老人并老人已故为由,说该承包户已消失,又说承包地的归属不是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我想咨询下关于土地(农村田地)承包继承分配问题。 我爷爷去年去世了,四个出嫁的姑姑和叔叔他们想分爷爷承包村里承包的土地(田地)。大姑姑出嫁了,在她现居住地(村里)有分得的田地。二姑姑和二姑父(安徽人)户口迁到了我们镇上。三姑姑离婚了,在在她现居住地(村里)有分得的田地。四姑姑是教师(城市户口),但是九几年的时候
我们家1992年承包了村里的一片河滩地,大概有30亩,当时写的合同是村里书记和干部写的,签字按了手印,写明了面积和年限是永久使用,种了几年水稻后,我们推成了鱼池养鱼,先前和村里农户一样每年上缴任务,后来不交了每年下发补贴,我们家也一直领到现在,我们家原来村里还有几亩好的责任田,后来重新分了一次,说是我们家
我组的机动地的承包,现在是村组会计以每亩地为30--40元一亩承包给了个人,签订了10年的合同,合同书还没有到期,但是没有合同书,只有村组会计开的白条收据.没有公开,透明,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小组同意,私自将土地承包.这样的问题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不可以将土地从新公开承包.
我家一块土地一轮承包时村委包给我家,承包期间我家把那块地借给一村民耕种。二轮承包期间那块地那村民正在耕种,村委未与我家商议就把地承包给那家并向政府给那家申请了承包经营权证书。随后那家村民把地归还给我家(证书当时没发,他家认为那块地是我家借他的,现在他不种了就还回来),我家继续耕种至今。现在的情况是,
我家一块土地一轮承包时村委包给我家,承包期间我家把那块地借给一村民耕种。二轮承包期间那块地那村民正在耕种,村委未与我家商议就把地承包给那家并向政府给那家申请了承包经营权证书。随后那家村民把地归还给我家(证书当时没发,他家认为那块地是我家借他的,现在他不种了就还回来),我家继续耕种至今。现在的情况是,
农村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索赔和户口是否在原来农村有关?补偿政策是以1994年第2轮承包合同为准
农村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索赔和户口是否在原来农村有关?补偿政策是以1994年第2轮承包合同为准,没有提到户口问题
村里十多年前同村民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个别村民没有签订。当时签订合同村主任,书记说土地是以建苇塘为主,建苇塘后每家都需派人看苇塘,割苇子。村里老人还有外出务农的没有条件所以就没签订合同。可是签订合同后一年也没有建苇塘种苇子,而是把土地承包出去。签订合同时不准备签订的村民就没有了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