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七级伤残军人,右眼失明,左眼0.2,是不是当时评定有些低,89年退伍时部队没给任何伤残补助,回地方上了3年班就下岗,现在就靠抚恤金生活,民政不管,请问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评残八级那么他可以要被扶养人生活费吗? 有没有明文规定 我想要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谢谢各位律师
我弟在深圳武警部队当兵,去年训练被队友弄伤导致脾脏全部切除,部队没有马上通知家属,而是等我弟出院才通知我们探望,我们怀疑部队故作隐瞒想把事化小。现在我弟要退伍了,伤残鉴定7级,我们觉得轻了点,我们要求部队一次性赔偿,我弟可以获赔偿金多少?他才二十岁。我有查过一些资料有说像我弟这种情况的可以一次至少获
6级伤残军人因企业出售被安置在主管部门行政科室工作(事业单位),按工伤条例不能安置工作,享受本人工资60%的津贴,正常工作的该如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我是一名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出现交通事故,本人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警车执行公务途中负工伤,但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说因为我负交通的主要责任不能参加评定。请问律师告诉我从法律的角度我可以参加军人伤残评定吗?谢谢!
我叫陈士军,我父亲是涉核部队军人,退伍后在2006年才落实政策,被定为七级伤残军人,但是由于受到核污染后,常年在医院中度过,于2014年3月死亡,我母亲也随我父亲在部队随军,父亲在2008年得重病,母亲于2010年的重病,两人由于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在2013年解决低保,我父亲病故后,随即低保取消,做为一个革命是残疾人
我爷爷是抗日战争伤残军人,1944年加入胶东16团2营5连,参加过辽沈战役,莱阳万地,马石山,即墨,青岛,等无数大小战役,在轰炸日本炮楼任务中不幸受伤,后因受迫害,被遣送回家,一直务农,后因老部队,老战友进行取证,我爷爷被平反,并于2011年定为四级伤残,我爷爷不是退休,复员,退役,是错误处分后平反的,按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