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我村的旧宅拆除,发放了新的宅基地,建二层楼,去年村里以回迁楼的名义将旧宅基地所在地卖给开发商,用以建造商品房,没有建造回迁楼(开发商申报的时写明为村民建造1560套回迁房)。村干部说这不会影响我们村以后的改造,以后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时候,会继续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我想知道这算是违法操作吗?以回迁楼的名义盖商品房,对我们村的改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是不是以后无法再获得政府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并且以后政府拆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不再得不到相应的住房补偿。请
我家亲属是被拆迁户,2008年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是当年回迁。但至今不让回迁。现在地方法院和市中级法院都已作出了判决:被拆迁户44平方米房屋与开发商签订的回迁两户52.28平方米(三楼一户、六楼一户)、超出面积不补款的协议有效。并且中院为终审判决。2101年8月我们又申请到地方法院的执行庭,申请执行,但执行庭的工作至
我家是41平的老房子,动迁了加到50是1500,之后再加是3200,我们家一想也行就同意了加到90平,这个钱早就交齐了开发商当时的承诺是高层给补2.5平,90以上进商品房(因为动迁户的最大75)。现在开发商突然说房子没90的只有98的,让我们再交10平钱(说是多退少补)还要补商品房的差价(没有定多少钱估计是开发商说多少是多少
我们是回迁房,装修入住后墙皮脱落,与开发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上诉后会有什么样的判决结果?装修费用会给我们赔偿吗?包括暂时还没有出问题的卫生间墙面瓷砖会给我们赔偿吗?
你好 我家有套回迁的房屋房证还没有下来。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想更下名 请问可以更名吗 要怎么更名 。也就是说怎么弄才能证明这房子跟我父亲没有一点关系。麻烦帮忙解释下 谢谢 我父亲也同意 就是房证没下来 不知道要怎么弄才能更名 希望律师帮忙解释下 谢谢
原住址绿化或建商场就给予邻近近安置。协议原文为"甲方(拆迁办)为乙方(百姓)在原住宅范围或邻近区域按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位置提供回迁安置房”。现在,政府在原址位置盖商品楼房对外出售,把百姓放到邻近的一个高层楼房内,予以回迁安置。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城中村改造政府介入做工作,承诺原住址绿化或建商场就给予邻近近安置。协议原文为"甲方(拆迁办)为乙方(百姓)在原住宅范围或邻近区域按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位置提供回迁安置房”。现在,政府在原址位置盖商品楼房对外出售,把百姓放到邻近的一个高层楼房内,予以回迁安置。请问这合理合法吗?那原住址该商业楼房对外卖也
回迁安置房屋厨房的承重墙体有一个预留洞口用砖补上的,还有一个洞口是空置的;卧室和客厅的承重梁(竖)上下宽度不一,相差大概2cm;一个卧室墙体(二次结构和主体墙接口处)从上裂到下;厕所和洗手间地面高度不一,地面自来水管外露。请问一下,如果这都是可修复的问题,能通过诉讼要求换房并赔偿或者修复并赔偿么?和开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我家房子是2003年因建公安大楼拆的,目前公安大楼建好了,但至今仍未回迁.当地居委拿了我家的房契,签了原地回迁协议.当时,只补偿了搬迁费,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按照法律应该如果补偿回迁户合理呢?还有要通过什么渠道起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