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管理培训生,想在试用期内辞职。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不需赔偿培训费用,但是公司提出,管理培训生与公司职工不同,不适用于这个条款,公司的说法合法吗?十万火急,渴盼答复。不甚感激。
你好,我想问下,我现在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培训半月后公司发给我们600,试用期工资1200.但是我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时候公司还要收回那600.并且刚开始说免费提供住宿,我们去的时候给我们准备的床上用品,最后细致又要我交145.请问这钱我都应该交吗??谢谢
本人在与公司试用期间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辞职要提前15天,但我去辞职当时就批准了,在询问其工资时,他说要扣除我30元一天的培训费,我在职期间并没有任何专业培训,请问这合理吗?
试用期内我已经提前三天书面形式递上辞职单,部门主管却不批,主管讲要等到招到新人,交接好才可以走,如果我去劳动局去告他们,我应该提供什么证据可以证实我已经按程序办事?提供些什么证据给劳动局呢?
试用期内我已经提前三天递书面辞职单,部门主管却不批,说要找到新人来才可以批我走,如果我要去劳动局告公司的话,我应该要提供些什么东西?才能证明我是在试用期内已经提前三天书面辞职?
我是一名2010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大唐鸡西热电公司工作签了8年的合同,合同规定是半年的试用期要到12月31号结束。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了解发现自己不适合这个工作,而且工作得很压抑。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写了辞职信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同时返还个人档案,但是公司要求我赔偿违约金,经济损失以及培训费用共5万元才办理相关
我跟原来的单位签了3年合同,而且去参加了培训,但是回来上班不太理想,所以就辞职了,是在试用期辞职的,现在单位叫我赔偿培训费,我需要赔偿吗?
上个月18号去一个公司上班到这月18号满一个月(试用期内)!然后我辞职了,但是去领工资的时候只发了上个月的12天的。这月18天的说是等下月15号发!因为公司规定是每月15发工资,这合法吗,我能要求一次结清吗?
我8月底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分到一所学校,经过三个多月的工作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需要哪些程序?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教育局有权扣我的档案吗?现在还没有跟学校签订过任何协议或者合同。
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今年9月下旬进入一家民营软件公司(公司是每月最后 一个工作日发放工资),经过公司专项培训后一直感到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本人非计算机专业),并曾多次向公司负责人反映这个问题,但公司一直坚持让我留下,我正式上岗后任感到力不从心,于是申请辞职(我的试用期到12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