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我村的旧宅拆除,发放了新的宅基地,建二层楼,去年村里以回迁楼的名义将旧宅基地所在地卖给开发商,用以建造商品房,没有建造回迁楼(开发商申报的时写明为村民建造1560套回迁房)。村干部说这不会影响我们村以后的改造,以后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时候,会继续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我想知道这算是违法操作吗?以回迁楼的名义盖商品房,对我们村的改造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是不是以后无法再获得政府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并且以后政府拆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不再得不到相应的住房补偿。请专业的律师帮忙仔细解答下我们的疑惑!!! 多谢
您好,我有一套回迁房,还未取得房产证,现在如果出售,要跟买房签订协议,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另外,作为回迁房,据说年底拿房产证,拿到房产证后能否立刻更名给买方?有没有5年内不能交易这一说,谢谢您,请赐教。
尊敬的各位专家: 您们好,我咨询一下,我家一老房子,九年前被居委收回兴建公安大楼,并与居委签订拆迁回迁协议,协议中明确1年回迁,也有明确是原地回迁.现在已拖了九年了,目前回迁户的楼房才开始建,可我们一家在外面租房子产生的费用债台高筑,沉重地压来.不知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呢?或者有什么好的建议,希望能
您好,我家具体情况如下:老母亲共有六个儿女,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当年老母亲的房子拆迁时,由于大儿子和二女儿早年已在外地安家,北京这套房拆迁时没有分配到房屋。按照当时北京房子里的户口我们分了一套一居室和一套三居室,其中一套一居室分给了二儿子,产权人是二儿子;一套三居室中大女儿和其儿子一间,三女儿一间,
您好;我在北京房山农村,2009年因政府储备用地整个村庄和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包括村民宅基地和自建房屋,并给予了经济赔偿,还有每名村民40平米平价回迁楼,价格为每平米2000元。当时是按签订拆迁协议时间的顺序选择回迁楼的户型及楼层的(参照的是沙盘模型和户型平面图),我选择了一套顶层的三居室123平米(有村委会发的
我是2008年的搬迁户,当时说回迁时应该是54平米,现在回迁分得的房子是60平米,不知道超出的部分核算?有相关规定吗?按建筑成本价还是现在的当地商品房价格啊?当时如果交那扩大面积是3600元每平米,而现在市场价是6000元了。拆迁协议中没有规定啊,谢谢!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我家房子是2003年因建公安大楼拆的,目前公安大楼建好了,但至今仍未回迁.当地居委拿了我家的房契,签了原地回迁协议.当时,只补偿了搬迁费,其它的什么都没有?按照法律应该如果补偿回迁户合理呢?还有要通过什么渠道起诉呢?
我们是三年前郊区开发区拆迁的,现在要回迁了 ,他们没有任何通知 就给我们把房子面积定死了,就那么大还说要就要不要就算了,跟拆迁协议上的面积相差太大 我们都不想要,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