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于2009年12月与丈夫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原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男方于2010年与另一女子结婚,但不久又离婚。后来我姐姐为了孩子与男方于2011年7月复婚,请问若以后再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分割该房产,他一直不肯办理过户给我姐姐怎么办。
我们兄弟分家,我分老房但宅基地使用证不是我的名字是我哥的;我要重建老房想将名字改为我的,怎样我应怎样办。我是农业户口,我哥是非农户口。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万元,当时为了得到已经与儿子同居但没有领证(现在已结婚生孩)的儿媳的公积金贷款,全部手续是以儿媳的名誉购买的,41万元是裸房,其中21万元交首付,钱的来源也是银行贷款,20万元按揭(因面积超标公积金贷款不批),现在银行商业性贷款也是我一直按月还。后又是我出钱装修入住,装修包含家居共
A建好房之后 租给B, 然后又同时分7年卖给C,这7年之中C对房产没有使用权和过问权。7年之后房子产权归C,与A无任何关系。合法吗?
女方父母出资为女儿购买了一套房,女儿婚后房产证才办下来, 后来女婿要求加名,并协议约定为女婿个人财产,现在他们闹离婚,请问女儿还能要回全部房产吗?当初是我们出资买给女儿的,我们是否有权利要回?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万元,当时为了得到已经与儿子同居但没有领证(现在已结婚生孩)的儿媳的公积金贷款,全部手续是以儿媳的名誉购买的,41万元是裸房,其中21万元交首付,20万元按揭(因面积超标公积金贷款不批),现在银行商业性贷款也是我一直按月还。后又是我出钱装修入住,装修包含家居共用去15万元。请问,假如
请问: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男方单位的房改房,男女双方于1997年12月结婚,房产证由单位办理,落于男方一人名下,填发日期是1999年8月,权利确定日期是1998年5月,请问这处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万元,当时为了得到已经与儿子同居但没有领证(现在已结婚生孩)的儿媳的公积金贷款,全部手续是以儿媳的名誉购买的,41万元是裸房,其中21万元交首付,20万元按揭(因面积超标公积金贷款不批),现在银行商业性贷款也是我一直按月还。后又是我出钱装修入住,装修包含家居共用去15万元。请问,假如
我母亲于07年1月全款购买一套房子,产权证为我母亲私人所有。07年5月父母离婚。离婚协议未对此房产做任何约定。年底父亲死亡。请问这个房子现在能作为商品房交易么?算不算遗产?
老公父母房产,但已变为老公名字,父母当时没反对。我们婚后无房,我是外来媳妇,户口还没上来,儿子老公户口在里边。现在卖房子他父母也同意和他姐均分了,请问这种情况卖房子他姐要求均分应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