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女朋友分手了,她在五月份怀孕,8月份孩子流掉了,之后时间因为某些原因,我提出分手,但她一直在纠缠我,现在她向我索要2万元才肯与我分手,请问我是否应该对她进行赔偿,法律在这一方面又有哪些规定呢?
有天晚上出去喝酒 都喝的不少了 我和我兄弟一起 到最后酒桌上有一个人和我兄弟打起来了 给了我兄弟一啤酒瓶子 我兄弟没还手 但是我给他一酒瓶子 然后 和他一起的那个人又给我砸了(他先砸的我) 我回头又给砸了回来 头破了(不严重)到最后我走了 那人带着刀去我 家找我没找着(进院子了) 几天之后 说是要住院 问我要医药
去年的时候,我朋友A用摩托车载朋友B,后来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对方腿骨折了。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对方违规。但是我朋友发生事故后逃逸了。后来通过查牌号找到了我朋友。我朋友B是否要对这起事故负责任。我朋友B在去年赔偿过对方,今年对方又索赔。如果我朋友还负有责任要负什么责任。
客人来就餐进店时自己撞到饭店玻璃门,饭店是否需要负责任或赔偿
客人来我饭店吃饭,饭店门是玻璃门,他没看见有门就往屋里冲,玻璃门被撞碎后客人鼻部受伤,后经医院门诊处理,客人家属要求赔偿 请问走法律程序,饭店需要付什么责任?如需赔偿要赔偿多少?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2010年11月22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
朋友于2010年8月份入职于深圳某广告公司,任客户服务工作,试用期工资3000(转正后同3000)。转正时该公司并未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老板答应薪水于11月起涨至3500。 2010年11月22日,老板突然以“公司业务量少”为由,要求朋友即日离职,并现金支付了11月薪水3500元(社保后3404)。 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
我在公司做售后的,有一样物品寄物流维修,询问了一个多月维修单位都说配件没到,后来售后转手移交给别人,在另外一个同事也追问了半个多月,维修单位都说配件没到,后来叫维修单位去查进度的时候,维修单位说该件物品已经在上月初寄回,但是我单位没收到,这样物品丢失我是否有责任?老板丢失当时不说,等我辞职了以后扣我
员工过失致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该问题是否需要先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解决,该公司规定是否违法
一员工(门岗)在其值班(夜班)过程中未能坚守岗位,导致丢失物品约1万元。公司岗位职责有一条规定“凡因过失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赔偿损失;凡因主观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且要赔偿损失;凡伙同偷窃和不法破坏的,除扣发所有工资并赔偿损失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型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