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父母生下我们姊妹六个,老六结婚住在由父亲单位出面(为解决子女的住房困难问题)在父母所居住的平房的后面盖的平房里,分为两个户口,动迁后由父母决定要了六十多平米的房子合为一户。老六生有一子,户口落于老人户籍下,形成老人户口三人,老六户口两人的局面,重男轻女的老人曾有言在先:这房子以后就留给这小孙子,但没留
一朋友从湖南嫁陕西一年多,丈夫出车祸去世,赔偿了十五万多,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其公婆就给了二万给我那朋友,小孩由我那朋友带回了湖南娘家。现我那朋友需把小孩和自己的户口签回湖南,可其公婆不同意,户口本在她公婆那。 我想请问,如果要通过法律程序的话,我那朋友应该要怎么做。胜算率有多高。
律师:我老婆刚生病去世,目前有三套房屋,我女儿正在读高二,我岳母要来分割房产,请问如何分割?岳母目前有退休工资2000多元/月,还有房产和存款,她还有三个女儿,条件不错。请问,她该来争吧?我女儿在分割遗产时是否要保护她的上学权利,是否先把人老婆那份给我女儿在读高中和读大学的费用迭出后再来分割?请求回复为
我在北京通过中介购买房子,交了全额服务费及40%的首付给了房主,但其后房主因为房屋在租而对我提出让我交租户以退房的违约金,因为属于无理要求,我拒绝了,结果房主拒绝过户,中介也一直劝我出这个违约金。以致没办法正常走入放贷程序。而合同上有漏洞,没有约定过户条件,只约定了房主拿到全款后才进行房屋交付。请问这
房产证上是儿子、儿媳和孙子的名字,父母为同住人,儿子先于父母去世,后父母也相继去世,请问父母原有的继承权如何分配?
女方33岁,因车祸去世,留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子8周岁,女孩子1周半,其有一哥及父母,父亲67周岁,母亲63周岁,请问,丈夫和孩子应该分到多少,其父母应该分到多少,总共赔偿金24万。
父亲去世,留下一套已购公房,有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上注明了父亲缴纳的购房款,约占房款总额的80%(单位当时只收取80%的购房款,宿舍其他自购公房都是统一这样操作的),同时,协议上也注明了父亲拥有房子占有权、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受益权并受法律保护,这份购房协议现在在我手上,父亲生前和病危时候也口述过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