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往。但被害人多次威胁恐吓我朋友,这次上门挑衅。事情发生后,朋友家属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愿意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故意伤害民事部分和解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开庭后是否还会再判赔偿?缓刑几率多少?
我大爷和朋友一起把朋友的同事打成轻伤偏重,他的两个朋友都逃跑了,只抓到我大爷,和对方谈和解对方不同意,一定要抓到另外两个才肯罢休,我们如果现在只和她谈民事赔偿,是否: 1.可以取保候审 2.开庭后法院是否还会再让我们赔偿? 3.判缓刑的几率大不大?
故意伤害民事部分和解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开庭后是否还会再判赔偿?
我大爷和朋友一起把朋友的同事打成轻伤偏重,他的两个朋友都逃跑了,只抓到我大爷,和对方谈和解对方不同意,一定要抓到另外两个才肯罢休,我们如果现在只和她谈民事赔偿,是否: 1.可以取保候审 2.开庭后法院是否还会再让我们赔偿? 3.判缓刑的几率大不大? 谢谢
因为司机肇事逃逸。致使我的亲人死亡。。这个司机今年24岁。男性。。应该没有什么病史。。可就在今天。交警队却在我们受害人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肇事司机取保候审。。把肇事车辆放了。。。请问我该走什么法律程序。。法律上对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这种重大事故。有没有在取保候审方面的规定和条文。。。交警队这么做合法
我想咨询下,我被人持枪打伤了腿部,可是检查院和派出所居然以我的伤势还没好为由让打伤我的人都取保候审出来了,而且一分钱都没赔偿给我,我是去年5月1日被打伤的,我想咨询下这样的理由是否合法的? 如果是不合法的话我可以去哪里举报或者寻求帮助呢?如果是不合法的在玉林地区我就不敢奢望能寻求到帮助了,可以告诉我除
A给朋友B的一个亲戚C在A的另外一个朋友D借钱(有借条),C说一月内还D,C借后就失去联系,过了几个月后,B带A到C的家里去找,路上B碰到两个闲逛的朋友E和F开着车,B就叫E、F开着车拉着A、B四人一起去C家,C见到四人后惊了一下后就招抚四人座,B就问C你借的钱怎么不还,C说了些没还的理由,A不同意,要C立刻还钱,此时C的妻
7月4日晚,朋友(陈某)生日,因朋友邀请为其庆祝生日,我和(钟某.马某)一同去为他祝贺(这些也是他的朋友),在庆祝中,遇到一位陈某女友的同事(关系一般),(王某)并邀其参加我们的生日庆祝,在庆祝接近尾声时,我们互相用蛋糕涂抹在对方脸上,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由于我们对王某并不熟悉,也没对其涂抹,庆祝中间偶尔
3人团伙作案 故意伤害致死 其中一人责任不大 被取保候审 被判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
我哥哥原本在学校读书 但因为打了一个电话导致 两人来学校 将一名少年致死 他没到现场 也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被取保候审 不被判刑或 被盘缓刑的可能性大不大????
2009后9月29日晚11时许,湖南省南县南洲镇鲁兵、刘振邀约十余人携带6根钢管,分乘3台的士,将骑摩托车从南洲镇回家的被害人追赶至乌咀 北洋桥处暴雨般拳打脚踢。随后,刘振一伙再将被害人挟持至南洲镇石矶头持钢管进行殴打。之后,刘振一伙再将被害人挟持至石矶头堤下藕池河边,再次持钢管对跪地求饶的被害人进行残酷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