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舅舅长期在外,甚少回家。2002年,我外婆在孙媳(舅舅的儿媳)的唆摆下,同意把外公(已故)名下的房屋全部由孙子(我表弟)继承。外婆未征得两个女儿的同意就答应了。于是,我母亲和小姨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被叫到公证处。我母亲和小姨都是农村妇女,看不懂公证书的内容,表弟媳就骗她们说,让她们同意将来表弟有份继承外公的房屋。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当时也并未向她们说明公证的内容。于是,我母亲和小姨就稀里糊涂地在公证书上签名同意放弃继承权。直至后来弄清楚事实后,母亲和小姨大为光火。舅舅知道后也不认同外婆和表弟媳的做法。现在舅舅回来,在舅舅的支持下,外婆同意恢复两个女儿的继承权,并且签下了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2002年的公证书作废。请问各位律师,是现在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呢,还是2002年的公证书有效呢?
对于维护我母亲和小姨的继承权来说,哪一份有效呢?
我与女友合买的房子 现在分手了 我女友愿意将房子全部给我 但房产证未过五年 现在想通过赠与公证的手段将房子给我 还是公证协议可行呢?具体操作过程如何?
协议离婚后,双方又对住房产权从新分配签订了补充协议,但未公证,有效吗?
协议离婚后,双方又对住房产权从新分配签订了补充协议,但未公证,这个补充协议有效吗? 谢谢各位律师,但住房产权从新分配后,原来名字的一方要等再婚后才过户给另一方。如果一方再婚后又反悔该如何办?另外,协议离婚一年内和超出一年外这个补充协议发生一方反悔,又该如何办? 如果害怕协议离婚超出一年外一方又反悔
老人的房产,去世后,大儿子自己拟定了一份家产分配协议,要求其他兄妹签字,说长孙也要和五个子女享有共同的权利,变成六人分配房产。其他四个子女当时为了避免家庭矛盾扩大,影响老人的出殡,他们在不情愿地情况下签字了。现在他们四兄妹针对大哥后面的总总不孝行为,后悔签了遗产分配的协议。请问这份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我们和非产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请问是有效还是无效的?非产权人是炒房人
前几日我们看中一套78平米的拆迁房,钥匙政府要7月15日才发下来,房子等于还没有登记过,是炒房人买了拆迁户的平方,来进行倒卖。 当日我们签订了购房买卖协议,但是1万元定金没有交,当时身上没有钱,中介开了2张1万元欠条上面注明:房屋定金欠条1万元。中介还自私扣留我身份证,要了也不归还我。 隔日我们不想定了
农村的房屋 父母都不在了 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 一个户口已经迁走 一个户口还在当地 出于某种原因当时签了一份协议象征性的钱卖给自己的伯伯 并且授权代看山地 协议上面只有一个女儿签字 压手印 亲戚作为第三方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