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买二手房期间,没有得到中介应有的服务,比如过户是我们自己办的之类,但是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还有5K的中介费没有交,原定是11月20日(上周六),但是我们非常不满意这个中介,想晚点交,惩罚他一下,不知道这样我们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后果?注:没交的中介费是打了欠条的,还有在合同中体现了,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我最近买个二手房,总价60万。 中介收费一共5项,达到23100元。 其中, 信息提供费13500, 过户服务费3000, 贷款服务费3000, 代书费3000, 代收评估费600。 想资讯下,这些费用哪些合理那些不合理? 另外,合同已签,如果不合理能否跟他索要? 国家不是规定,最高为3%吗?这个3%是指什么费用?代书费什么的算
看中一个二手房,房子是回迁房,现在还没办下来产权,但手续齐全,属于个人房子,请问我购买的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风险,谢谢!!!
我与2010年4月看到本地一房地产中介出售一套住房,该住房为二手毛坯房,售价22。5W,后通过中介跟房主协商定为22W成交价,由于该房是2009年开发的,迄今为止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当初购买时中介说5月份房产证即可办理下来,所以我就购买(预订)了此房,三方协商,我付给房主3W块作为该房订金,一旦房产证下来,再进行过户
在北京的链家看中了一套140万的房子,链家中介说原本是受3%的中介费但是说给我们便宜 只收2.5%的费用 但是我刚刚看到新闻说国家已经统一下降中介费 改为最高不超过2.5%,而且新闻说链家曾经说过1%购房人承担 1.5%卖方人承担 但是他却让我们购房者交了2.5%的中介费 并且不包括手续费,请问他这样收费是不是收多了 因为网上没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月
你好!我是卖方,因为国家调控银行暂时不放款使得交款延期,这个责任该谁承担?且之前我们合同中并未注明这点,而且已经过户给买方,但合同中提到了关于延期付款需交千分之2的滞纳金,请问因为银行不放款问题导致延期需交这个滞纳金吗?